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厦门海洋强市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06-01 14:23:41 

陈建春 洪宝珍

  近年来,厦门市牢牢把握大力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国家支持福建、厦门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推动海洋事业发展形成新动力、新格局、新途径、新空间和新成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海洋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

  海洋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市海洋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246.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98.21亿元,年均递增13.9%。每平方公里海域创造的海洋增加值从2010年的0.63亿元上升到2015年的1.22亿元。

  项目带动成效显著,5年共实施国家海洋经济发展专项31项,争取中央财政资金4.35亿元,带动厦门市企业投资15亿元。设立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3年共实施项目83个,市财政补助资金2.14亿元,带动社会投资23亿元。通过上述两个专项的实施,实现成果转化50余项,新增产业链62条,吸引和培养高级专业人才200余人,新增就业6000余人。两个国家级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开展了厦门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厦门海洋生物产业——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成效明显,共培育省级龙头企业22家,市级龙头企业13家。海洋生物医药制药业发展迅速,汇盛生物的非溶剂型DHA藻油获欧盟新资源食品认证,金达威辅酶Q10占据全球市场约50%的份额,蓝湾科技的蓝湾牌氨糖、蓝湾润节牌氨糖软骨素入选国家运动员营养品采购目录,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药源生物种质资源库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海洋药源种质平台。

创新驱动效益更加明显

  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方式,成立海洋创投基金,安排省市海洋经济专项资金共5000万元作为厦门海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开展海洋“助保贷”业务,安排1000万元作为厦门海洋经济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首创海洋双创基地,建设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创新创业基地,构建“海洋孵化器+联合办公+众筹”的双创空间。加强产学研资源整合,推动南方中心海洋产业16个公共服务平台上线,115个服务项目、168台设备资源开放共享。

海洋“生态+”扎实推进

  全面开展海域清淤整治工程。集杏海堤开口改造工程、高集海堤及马銮海堤开口工程基本完成,累计清淤约1.67亿立方米,造地约11.2平方公里,投资额近70亿元。开展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去年开展岛外9条入海溪流综合治理试点,今年在全市推广。联合环保、市政、水利、海事、港口等部门,共同推进岛内48个雨(污)混排口截流和岛外9条入海溪流及海沧湾、马銮湾、东坑湾等重点湾区综合整治。开展岸线沙滩修复、红树林重构、海域增殖放流等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累计修复岸线30公里,建成人造沙滩100多万平方米,红树林种植57万平方米,退垦还海8.58平方公里,打通海堤5个,增加纳潮量2100多万立方米。加强海洋环境防灾减灾预警能力建设,组织制定年度厦门市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设置监测站位116个,布设LED显示屏6处。会同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预报台,每天在厦门电视台发布滨海度假区、海浪等海洋环境预报,定期发布每月海洋环境通报和年度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为管理决策及社会公众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海洋环保工作获得肯定,2011年厦门国家级海洋公园成为全国第一批国家级海洋公园。2013年经国家海洋局批准,厦门成为全国首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连续两年在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考核中位列总分第一,连续5年在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中成绩名列第一。

集约节约用海水平全面提高

  推进翔安新机场项目建设,海洋环评和海域使用论证顺利通过国家海洋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完成第二期厦门湾口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拍卖出让工作。保障厦门重大重点工程用海,5年共办理省级审批用海面积343公顷,市级审批用海面积1138.17公顷,征缴海域使用金累计近5亿元,保障了翔安新机场、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用海。先行先试探索海域管理新模式,探索“土地+海域”联合出让、海域使用权资格出让、规划环评与用海论证基础上出让等方式,将自贸区用海政策推广到自贸区外的海域管理工作中。在全国率先解决海域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市场配置衔接问题,用海审核时间全部缩短到法定时限的35%以内,用海项目审核效率在全国沿海地区最快。加强海域岸线保护规划工作,组织编制完成全国首个厦门湾区整体发展概念规划和滨海岸线保护规划、全国首部沙滩修复技术指南,为科学用海、岸线资源修复奠定基础。

对外合作交流取得新进展

  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基本落户厦门,目前已成立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中心筹建工作推进小组。开展顶层设计,完成《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基地概念性规划。分享海洋管理成果,强化与东亚海环境管理区域项目组织(PEMSEA)的合作,把厦门示范区海洋和海岸带综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成果与东亚海洋城市共享。加强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网络(PNLG)秘书处工作,PNLG成员扩展到9个国家40个地方政府。以会促产,扩大厦门知名度,成功承办海洋领域政府间最高级别的APEC第四届海洋部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宣言》。连续成功举办10届厦门国际海洋周,组织开展了国际海洋论坛、海洋展览洽谈、成果对接和海洋文化等系列活动,厦门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依法行政全面加强

  深入推进海洋执法和法治建设,完成《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和《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开展《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条例》的立法调研,海洋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联合执法,充分海管办牵头协调作用,会同中国海监六支队、海事、港口、公安、边防、海警和各区政府,组织开展了打击环岛路沙滩和海域违法经营、盗采海砂、盗采红珊瑚、马銮湾非法养殖设施拆除等专项执法行动,有效保障了春运厦金航道、环岛路沙滩、渔具渔法的专项整治和大嶝机场、海域清淤、鼓浪屿渡口渡船的专项执法。开展海洋与渔业执法,建立厦漳泉三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联席会议和厦金联合执法机制,盗采海砂、非法围填海、越界捕捞、倾废、养殖回潮得到遏制。获厦门市政府授予2013~ 2015年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获国家海洋局授予的“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发展海洋经济环境不断优化

  全面深化海域使用审批改革,编制梳理完善“四张清单”,审批时限全面压缩65%,推进海洋工程环保监理试点。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用海审批、海洋环评项目验收检查和日常检查制度。加强海洋与渔业“多规合一”,开展海洋与渔业8个专项规划的整合,形成了海洋与渔业空间规划布局“一张图”,与全市“多规合一”工作有效衔接。加强海洋文化宣传,提升完善后的海堤纪念馆于2016年初重新开放。举办国际游艇帆船展、中国俱乐部杯帆船赛、海峡杯帆船赛等展会和赛事,以展以赛促产业发展。建设厦门大学、科技中学等9家国家级、市级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加强海洋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应对强台风和风暴潮、赤潮等自然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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