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新一轮警戒潮位核定 解决警戒潮位不警戒现象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05-12 13:44:00 

  沿海警戒潮位是台风和风暴潮预警报发布及当地政府防潮决策的标准与依据。然而已经核定警戒潮位的岸段,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海岸带的开发,出现了警戒潮位不警戒现象。

  2011年,新的《警戒潮位核定规范》国家标准开始执行,国家海洋局组织制定并印发了《警戒潮位核定管理办法,》开展了新一轮警戒潮位核定工作,进一步夯实我国海洋防灾减灾数据基础,对沿海地区各级政府制定防灾减灾对策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支撑。

  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修订完善了《全国沿海警戒潮位核定工作技术指导组工作规则》和《警戒潮位核定技术报告技术审查工作流程 ,》编制完成了《警戒潮位标识设置技术指南》(初稿。) 目前,,已组织完成河北、天津、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7省(市)沿海共147个个岸段的警戒潮位核定技术报告审查。逐步开展沿海各地警戒潮位核定工作成果汇编,结合业务系统建设对4色警戒潮位值进行空间化处理,相关成果数据资料最终将与各单位减灾基础数据库对接。

  海南省开展了验潮站点建设、沿海堤防调查、社会经济现状调查,并收集了当地沿海地形高程数据、核定岸段海浪、潮汐、历史风暴潮灾害资料,历时3年对全岛沿岸14个岸段的警戒潮位重新进行了核定个岸段的警戒潮位重新进行了核定。。同时开展了信息搜集、技术培训、重点区域实地调查、海岸侵蚀和重点岸段堤坝的调查、风暴潮灾害典型事件跟踪调查等工作。

  河北省2012年启动沿海岸段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年启动沿海岸段警戒潮位核定工作,,两年完成了沿海11个县个县(市、区)蓝、黄、橙、红4色警戒潮位值的核定并由省政府正式公布。2014年~2015年,河北省唐山市率先进行了沿海警戒潮位标识设置试点,现已完成唐山市沿海岸段50个警戒潮位标个警戒潮位标志物的设计和埋设,正式投入使用。

  在防御强台风时,浙江、海南、福建等地近年来多次组织百万群众转移避险,规模之大、应对有序。2015年,福建省在汛期防抗台风期间,共撤离回港海上作业渔船10万余艘万余艘、、撤离上岸海上劳动力8.7万余人、老弱妇幼近2万人、转移船上作业人员16..5万余人,海上无人员伤亡。近几年,沿海地区各级政府结合新修订的警戒潮位和海洋灾害承灾体情况,细化海洋灾害应急和人员转移避险预案,使大规模人员转移得以顺利进行,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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