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洋局
2016年,河北省海洋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海洋工作会议精神,秉持五大发展理念,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将“生态+”贯穿海洋管理各个方面,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深化海域管理 节约集约用海
2016年,河北将进一步提高海域综合管理水平,开展岸线资源状况调查,划定海岸线保护范围,实施严格的海域使用论证制度,禁止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使用海域。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限制单纯获取土地性质的围填海项目,防止出现“围而不填、填而不建”现象。
促进海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健全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全面推进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促进海域集约利用。严格执行用海控制标准和围填海计划指标管理,实施差别化海域供给政策,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适时开展闲置海域情况调查,分类指导处置闲置海域,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开展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业务化运行,提高海域管理服务能力。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提高海域动态监管技术含量。
加强海岛保护实现科学利用
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管理,严格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规范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维护使用权人合法权益和用岛秩序。加强海岛监视监测,推进建立常态化海岛监视监测体系,分级分类负责组织开展海岛地形地貌、名称标志、开发利用和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等监视监测,更新完善海岛监视监测数据。
夯实海岛管理基础,开展海岛公益设施情况调查,摸清名称标志、海岛测量、气象观测和海洋监测等现状。加强海岛生态红线技术路线研究,探索建立海岛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机制。
推进生态保护 强化修复整治
今年,河北将不断强化海洋环境监管,严格落实《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加强市、县两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启动省级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完善监测要素和站点布局,全面监视监测入海河口和排污口。
增强海洋灾害预警报能力,完善海洋观测网布局,提升海洋观测预报基础能力,拓展预警报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报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重点保障目标精细化预警工作,实时监控海洋灾害和海域使用情况。同时,推进海域海岛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作,深化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实施北戴河浴场和秦皇岛市西浴场、山海关旅游海滩岸线、部分海岛岛体和沙滩等修复整治工程,改善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环境。
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推进科技兴海工作,按照《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指导秦皇岛市积极申报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带动海水健康养殖和高附加值生物加工等成果推广转化。
推进“贝类及对虾关键设备研发及环境保障技术研究”和“北戴河邻近海域典型生态灾害与污染监控关键技术集成应用”成果转化。依托海洋遥感业务应用示范平台和“数字海洋”专网,加强项目成果业务化应用,实现资源和成果共享。加强海洋标准化工作,在海洋生态修复、动态监测、海水养殖、海水淡化等领域,研究出台相关标准,促进海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今年,河北省将继续强化日常执法巡查检查,加快加大重点时期和重点区域执法巡查频次和力度,保证日常巡查工作全面覆盖管辖海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强省、市两级案件直查和案件督办,对重大典型案例实行公开曝光、挂牌督办,维护海域海岛使用秩序,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
积极开展海洋专项执法行动,以秦皇岛海域海洋环境专项执法为重点,结合“碧海2016”专项执法行动和秦皇岛暑期工作,严厉打击盗采海砂等非法活动。继续开展“海盾2016”“2016护岛”等专项执法行动。
优化空间开发格局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完善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据《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省级规划编制要求,开展海域资源环境特点与开发利用特征分析、海域开发强度与发展潜力评价、海域资源开发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需求预测等专题研究,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提高开发能力和效率,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做好海洋经济规划和统计工作,编制完成《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改造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洋服务业。加强海洋经济统计,优化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程序,规范统计指标定义和口径,推进统计数据网上填报,提高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服务能力。
按照国家海洋局统一部署,及时启动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摸清河北省海洋局涉海单位基本情况,查实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发展状况,完善海洋经济基础信息,建立河北省海洋局涉海单位名录和海洋经济地图,为加强海洋经济宏观调控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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