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海洋卫星事业跨越发展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04-07 16:22:04 

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

全国海洋工作会议提出,“十三五”时期,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动海洋事业发展形成新动力、新格局、新途径、新空间和新成效。夯实经济富海、依法治海、生态管海、维权护海和能力强海五大体系,实施“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智慧海洋、雪龙探极、蛟龙探海”六项重点工程,奋力开创海洋强国建设新局面。

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全国海洋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十二五”和2015年工作成绩,部署安排了“十三五”和2016年卫星中心的工作任务。明确在“十三五”时期,要以“一个核心,两个稳定,三个转型”为工作思路,推动海洋卫星事业跨越发展,为海洋事业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支撑。

“一个核心”即以推进海洋卫星发展为核心。作为海洋空基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卫星具有对海洋监测全天时、全天候、大面积、高频次和长期、连续、同步、快速等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必须加快海洋卫星事业发展,确保在轨卫星数量和质量,为海洋业务化工作提供稳定、连续、全球、多元的空基数据源。201510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在继承海洋一号、海洋二号、高分三号和中法海洋等卫星技术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光学和微波观测技术,建设海洋水色、海洋动力卫星星座,发展海洋监视监测卫星,不断提高海洋观测卫星综合观测能力。规划批复在2025年以前,将研制发展15颗海洋观测卫星,以及2颗海陆观测SAR卫星。《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发布,明确了海洋卫星事业的发展目标,确定了海洋卫星及地面应用系统的发展格局。为此,“十三五”期间,卫星中心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根据规划积极推动后续海洋卫星立项发射工作,完善和健全海洋卫星发展体系,全面推进海洋系列卫星发展进程。

“两个稳定”即保持海洋卫星在轨运行连续稳定,保持地面应用系统业务化运行连续稳定。地面应用系统是海洋卫星工程五大系统之一,也是海洋卫星发挥效益的关键。因此,保持海洋卫星及地面应用系统业务化稳定运行,才能为海洋卫星应用工作提供连续稳定的数据源。“十三五”期间,卫星中心一方面将与卫星载荷研制单位、卫星测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在轨卫星状态监视和测控工作,确保卫星在轨稳定运行;另一方面,全面推进海洋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建设,新建北京地面接收站,扩建海南、牡丹江地面接收站,做好“雪龙”船载天线移动接收,论证及开展极地建站和境外建站工作,实现海洋卫星地面接收全球布局,进一步提高海洋卫星数据时效性,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海洋监测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三个转型”即应用工作向业务化、定量化、多元化、全球化转型,科研工作向创新性、前瞻性、基础性、机理性转型,管理工作向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转型。“十三五”期间,在应用工作方面,卫星中心将进一步做好海洋卫星应用业务化和卫星海洋遥感业务化应用工作,加强海洋卫星遥感在我国海洋管理、监测、预报及相关工作中的应用,切实发挥海洋卫星对海洋业务工作应有的支撑作用;在科研工作方面,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规范科研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积极推进中心承担的国家及海洋专项工作,做好在研专项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好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遥感专业委员会等平台的作用,加强空间海洋遥感新载荷探测机理、工程总体论证等新技术的研究,推动中心科研工作转型升级;在管理工作方面,要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中心优化资源配置和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完成管理工作信息化系统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协同意识,创新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卫星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十三五”时期将是海洋卫星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卫星中心将在国家海洋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攻坚克难,推动海洋卫星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末,健全海洋系列卫星体系,在轨海洋卫星达到6颗以上;地面接收系统全球布局,满足海洋卫星业务化运行要求;基础能力建设更加完善,业务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卫星综合应用服务高效,卫星数据产品质量可靠;提高遥感业务化应用水平,满足海洋主体业务发展需求;推进科研创新驱动发展,取得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人员编制上突破发展,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国家级业务中心,努力开创海洋卫星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海洋强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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