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设立“海上粮仓”建设发展资金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布时间:2016-03-02 14:37:29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上粮仓“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49号),省财政从2016年起,整合原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平安渔业工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用于远洋渔业建设的三项发展类项目,设立“海上粮仓”建设发展资金。
近日,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海上粮仓”建设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围绕《山东省“海上粮仓”建设规划》和省厅确定的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支持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海洋牧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平安渔业、现代渔业园区、现代种业提升、远洋渔业建设。
项目申报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海上粮仓”建设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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