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获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6-01-06 10:46:45 

本报讯 (记者 林上军 通讯员 唐春) 日前,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准嵊泗县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嵊泗成为我省唯一列入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名单的海岛县。

近年来,嵊泗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嵊泗县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围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与调整、加强污染物入海排放管控、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培育海洋生态文明意识等4项主要任务,科学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此前已成功获批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级海洋公园、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经省海洋与渔业局甄选推荐,国家海洋局审议,嵊泗正式获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旨在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引导沿海地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沿海地区发展方式转变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我省象山县、玉环县、洞头县曾入选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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