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多举措强化水产品质量监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3 12:09:34 

近几年,滨城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为民办实事工作。滨城区水产局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目标,结合全区渔业生产实际,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过近几年的治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并保持在较高水平。

一、抓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实行日常巡查,消除使用禁药的隐患。自《兽药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滨城区加强水产养殖环节用药的日常监管,开展全区水产育苗、养殖单位普查工作,每年在水产育苗、养殖高峰期,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水产育苗、养殖企业开展拉网式巡查,督促养殖户做好“三项记录”,清查禁用药物。今年来,出动渔政执法人员60多人次,检查企业10多家。开展毒素监测,消除食用中毒隐患。每年抽查20批次,一旦检出毒素和药残超标,立即组织加强监管,暂时关闭事发区,严禁“问题”产品捕捞上市,防止带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导致食用中毒事件,并委托检测部门对事发区“问题”产品实行加密监测,直至连续两次未检出问题才重新开放。

二|、抓抽查,保障质量安全

围绕水产育苗、养殖高峰期、重大节假日这些容易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键时期,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抽查工作,并逐年加大抽查数量,扩大检测品种和项目。今年以来,共抽查水产22批次。

三、抓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推行检打联动机制。要求渔业执法机构联合检测机构的抽样工作,检测机构参与执法机构的查处工作。将监督抽查中检出禁用药物超标的生产单位全部纳入水产养殖执法的督办范畴,做到100%查处。对水产养殖日常执法检查和查处案件实行量化考核,实行不定期抽查并定期通报,推动了案件查处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违规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

强化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水产养殖的重点区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探索“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药行为。
四、抓宣教,提升安全意识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编印《水产品安全消费知识》、《药残超标水产品鉴别》等宣传材料,向消费者发放;制作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片,在电视台播出;组织专场宣讲会,向养殖单位负责人、养殖户宣讲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和业务培训。每年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进渔村活动”,组织水产专家、水技推广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指导生产者依法合理使用渔药、饲料,提高广大水产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健康养殖技术;每年组织无公害水产品认证企业内检员培训班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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