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深化海洋领域改革 推进蓝色经济产业园建设
推进福州新区建设,要大力做好做足沿海地区海洋经济持续发展、推进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建设的大文章。
我市拥有海域面积10573平方公里、岛礁864个、海岸线1310公里,且地处台湾海峡西岸,区位优势独特。2012年市委、市政府以超前的眼光和全新的理念,谋划出台了《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海上福州”的意见》以及11条配套政策措施,在推动“一带一核两翼四湾”的海洋开发新格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2013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达2181.84亿元,占全省30.6%,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电力及船舶修造业等占全市海洋产值72%,海洋主导产业初步形成,海洋经济成为拉动福州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推动福州新区建设,我认为要做好做足沿海地区海洋经济持续发展的大文章。
一是要深化海洋领域改革。注重用海规划区划先行,坚持海陆经济一体化,构建交通同网、市场同体、信息共享、陆海统筹、产业联动的大格局。实行海域陆域污染同防范同治理同考核,努力提高海洋生态环境水平。推进海域使用权物权化,推进海域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同等效能。在开发区域上也应从领海、毗邻区向专属经济区、公海推进。充分利用海洋空间建设大港口,推进海上大运输、港城大联大进大出、大吞吐的国际物流体系。要大力发展现代渔业,推进渔业结构调整,优化养殖布局,拓展湾外空间,发展现代渔业加工园区,从资源的低层次利用向精深加工领域拓展,大力培育高端海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食品、海洋工程材料等三大海洋新兴产业,并坚持高门槛高端化的产业集群,重点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为支撑的蓝色经济产业密集区,打造海洋经济蓝色硅谷和闽台海洋经济合作高地,更好地发挥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的核心带动作用。
二是要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环境监管。引导临海建设项目向湾外拓展,保障海域、海岸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引导县(市)区政府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推动江阴工业集中区、罗源湾南北岸、松下牛头湾作业区等区域用海规划的编制。鼓励和扶持发展滨海旅游项目,加快建设闽江口湿地公园、福州海洋公园(海洋博物馆)和福清海水温泉项目等。加强涉海项目区域规划论证和环评工作,规范海洋产业、海域围填、海洋工程的规划审批、建设监管和监测评估。协调好港口、航运、围垦、养殖、旅游和临港工业等开发建设活动,对具有特色的海岸自然、人文景观要加强保护。
三是注重海洋污染防治,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建立入海污染物总量与浓度控制制度和海洋与海岸工程环保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近岸海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建立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和定期预报制度和检测数据移交查处制度。同时要保护河口地区形成的滩涂湿地,将我市独有的闽江口湿地公园建成海洋自然保护区,在长乐建设国家级海洋公园,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继续加强闽江、敖江、龙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在海洋湿地保护区划分设立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对脆弱敏感的海洋生态区域实行限制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环境政策,对已受损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实施生态建设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的环境政策,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恢复和重构海岸带生态环境。
四是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控制和压缩近海传统渔业资源捕捞强度,在近岸重点增养殖区建设一批生态养殖示范区。实施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及生态修复工作,加强重要经济动植物繁殖、索饵、洄游与栖息地保护,通过礁体投放、藻类移植、底播增殖等多种形式,建设成为生态和经济效益明显的港湾牧场,扩大放流品种和规模,增殖优质生物资源种类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