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岸带内将禁止新建高层建筑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12-23 12:14:01 

10月13日,《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正式发布。与原先的规定相比,新条例对城市风貌保护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提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条例规定,在海岸带范围内,禁止新建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建筑体量、容积率。自然岸线保护范围内的海岸带,自大陆岸线向陆地一侧,距离100米范围内,除依法批准的码头、市政、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军事等用途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其他海岸带区域,应当划定海域保护控制线、围填海控制线、生态湿地保护线、禁建限建控制线,明确建设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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