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8年11月3日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加强海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渔船所有人、经营人的合法权益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依法行政、以法治渔、以渔兴琼,推动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加强海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渔船所有人、经营人的合法权益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依法行政、以法治渔、以渔兴琼,推动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 频道推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