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和规划司司长 王殿昌   发布时间:2015-05-21 03:16:21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海洋工作。海洋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区域海洋经济初具规模。海洋经济的发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区位优势的发挥,为实现 “东部率先发展”目标显现出了主导作用。

一、发展海洋产业,既有国际挑战又有现实问题

当前,发展海洋产业,既面临严峻的外部挑战,又面临着突出的现实问题。从近海岸区域到深远海区域横向情况看,近岸开发利用过度与远海开发利用严重失衡,矛盾突出;从近海岸地区的沿海各省市行政区纵向情况看,海洋产业布局缺少统筹,区域间的重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从产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布局情况看,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的高耗能产业比较集中,导致资源、环境代价很大,不稳定、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隐患增多。另外,协调体制机制不完善,宏观调控和微观指导力度亟待提高。

深远海海域开发不足,国家海洋利益严重受损。随着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沿海国家普遍扩大了管辖范围,全球约3.61亿平方公里的海洋面积,约1.09亿平方公里的海洋区域变为沿海国家管辖海域。进入新世纪以来,以争夺海洋资源、控制海洋空间为主要特征的海洋权益斗争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周边海洋国家加紧掠夺我国主张管辖海域资源,我国海洋经济活动严重受阻,海洋权益遭到严重侵害。在东海,日本恶意炒作我春晓油田,干扰我大陆架油气资源开发。在南海,越、菲、马、印尼和文莱等国通过国际招标方式,已先后吸引美、日、俄等30多个国家80多个公司,进行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活动。越南海上石油产量的1/6来自南沙海域,马来西亚海上油气开发年获利30亿美元以上,菲律宾在南海海域生产的石油可以满足国内需要的20%。相比之下,我国在深远海域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开发活动显得严重不足。统筹整体海洋开发布局,协调区域海洋产业结构,发展深海资源勘探开发技术,鼓励大洋资源利用产业,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重大的战略意义。

近岸海域开发活动集中,资源环境破坏严重。目前,由于绝大部分的产业运作和开发活动都集中在近岸海域,大型项目的东迁,各类工业园区建设,包括临港工业园区建设,轰轰烈烈的大型企业东迁,大规模的围填海既改变了沿岸海域自然属性,又改变了海岸自然形态。优良港口岸线被破坏,优质沙质海岸被侵蚀,红树林遭砍伐,滩涂湿地不复存在。其次,是就近趋利,局部开发过度。以油气资源开发为例,我国海洋石油生产全部集中在近海,其中渤海石油产量占到近半,除东海大陆架区油气资源开发活动外,远海深海海域的海洋油气资源处于潜在开发状态。最具开采前景的南海海域,由于技术条件所限等原因,基本上没有涉足。再次就是灭绝性海洋捕捞,造成物种减少,形不成渔汛的恶果。另外,近岸海域污染形势严峻,陆源污染物超标排海仍居高不下,河口、滨海湿地的生态系统长年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从而使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的资源、环境压力与挑战。

海洋产业结构低质同构,重复建设造成恶性竞争。海洋产业同构、趋同现象较为突出。如环渤海地区,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发展交通运输业、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加工、重化工、电力工业等;河北省提出要优先发展临港工业,包括钢铁、石化、重化、能源;天津同样要发展重化、石化、海水综合利用等;山东则要求大力发展造船、钢铁、石油化工、盐化工、海洋能源等临港工业。区域产业如此趋于同构,海洋产业结构性矛盾将更加尖锐,区域间产业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危险潜在。另外,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速度慢,所占比重低。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海洋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要靠统筹协调和宏观调控与监督指导加以解决。

二、发展海洋经济,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观

第一,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首先要树立海洋科学发展观和海洋国土观,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将海洋战略提升为与人口、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基本国策。

第二,确定国家海洋事业发展方针。从世情、国情、海情出发,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稳定周边局势并举,繁荣国内海洋事业与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并举,完善海洋法律法规与增强国民海洋意识并举,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举的方针。

第三,建立国家海洋经济发展协调机制。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 “做好海洋规划,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从政策和资金上扶持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创新国家海洋经济运行协调机制,监督海洋经济规划实施,指导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建立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体系。为加强国家对海洋经济的监督指导,建立国家海洋经济运行动态监测与评估体系,加强对海洋经济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的跟踪分析,提高政府部门的科学决策水平。

第五,科学配置使用海域空间资源。严格 《海域使用法》制度,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主体功能规划要求,根据海域自然属性和功能定位,严格控制围填海数量和规模。要为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合理配置海域空间资源;要为沿海地区全面协调发展,统筹规划海域空间资源;要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海域空间资源;要为子孙后代,预留发展空间。

第六,切实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严格 《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度,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针对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增加、近岸海域生态脆弱、海水养殖环境差和海洋灾害频发等问题,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健康海洋,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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