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沿海港口集装箱码头靠泊能力管理通知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6:03:01 

6月1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沿海港口预留水工结构等级集装箱码头靠泊能力管理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沿海港口按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进行建设且经竣工验收证书确认的集装箱码头,其靠泊等级按水工结构预留等级确定。需要再上浮等级减载靠泊的,港口经营人应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工程检测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检测评估和论证,并将检测评估和能力论证报告报所在地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减载靠泊船舶吨级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海港平面设计规范中的设计船型系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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