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岁月号”事故教训 加强客滚船安全管理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6:05:58 

韩国“岁月号”客滚船沉船事故,造成重大人命伤亡。事故发生后,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目前,虽然事故原因尚未公布,但通过各种渠道暴露出来的涉及客滚船安全管理的问题已引起我们反思。

国务院领导和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对吸取“岁月号”沉船事故教训工作都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立即采取了一系列应急管理措施,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吸取“岁月号”事故教训事宜,连续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开展诸如“三个一”(一次水上弃船演习、一次船员安全教育、一次船舶关键设备和结构的安全自查)工作,联合安全监管总局立即组织了安全大检查等。但从长远来看、从人民群众对水上交通安全的期望来看、从交通行业管理来看,我国的客滚运输仍存在较多问题,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客滚运输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岁月号”事故反映出来的问题,我国的客滚运输在某些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我国水上客运尚未实施“实名制”售票和乘船,紧急情况下难以掌握船上具体人员;部分客滚船老旧,不能满足新的规范要求;部分上船车辆存在违规夹带危险品、车辆存在“三超”现象;船上车辆绑扎不力,存在着不绑扎或者绑扎措施不能适应所载车辆现象;船员素质仍然不高,应急应变能力不强;公司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两张皮”现象等。

当前,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双基”,务实打造“平安交通”。如何吸取“岁月号”事故教训,切实抓好上述问题的整改,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第一,进行全面梳理。

我国在经历1999年发生在山东烟台的“11·24”“大舜”轮倾覆事故教训后,对客滚运输进行了专项整治,要求港口配备大型检测仪对上船车辆进行检查、对客滚船实施开航风级限制和现场签证、对老旧客滚船进行淘汰等。这些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基本保证了客滚运输的安全。目前我国有客滚船246艘,这些船舶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仍有很多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航运公司进行全面梳理,对照现行的法规规范,高标准、严要求,查找客滚运输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除了对现有客滚船舶、客滚公司、从业船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梳理外,重点要抓好几个方面的梳理:一是对法规、规范的清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改、废”研究;二是对现存船舶与现有规范要求的符合性清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三是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能力能否适应现代安全要求,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四是船舶是否经过重大改建、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客滚船上船员的适任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第二,严格进行规范。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行业发展必须与安全需要相衔接。当前,我国从事国内运输的客滚船有多艘船舶超过了2000客位,而车载货物把关及车辆本身存在的问题,使客滚运输相对风险更大,因此在行业管理上应研究是否鼓励发展这种运输方式、是否要限制超大型客滚船的发展(特别是对载客定额的限制)。当前,在行业管理上应研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要逐步推进区域联网售票、落实“实名制”;二是要限制重大改建船舶投入客滚运输市场;三是研究老旧客滚船舶及不符合现行船检规范的客滚船舶退出市场的配套引导政策机制;四是要研究是否可以明确客滚运输经营与安全管理不得分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五是要重新审视国际双边客滚运输协定,例如双边运输能否禁止方便旗船舶参与、提高双边运输的船龄限制、双边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等。

第三,提升安全标准。

在船舶规范上,可考虑尽量适用国际标准,在有些方面甚至还应该有所提高,例如提高乘客面积标准、提高救生设备要求、对老旧船舶安全要求进行追溯等,不断提高客滚船安全系数。在船员管理上,对客滚船舶的船员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船员的实操能力及应急应变能力,对客滚船的安全配员进行重新评估,查看其是否满足相关要求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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