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船舶安全管理,维护良好通航环境,上海海事局、上海市海洋局、上海市交通委和上海市水上公安,4月1日起联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暨黄浦江水域通航环境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4月1日至10日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宣传动员、排查摸底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为第二阶段,主要是集中治理阶段;6月份以后为第三阶段,主要是巩固提高阶段,完善水上交通相关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执法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辖区码头停靠船舶的现场检查。集中治理阶段,采取等候检查、突击检查、日常巡查等有效监管措施,重点针对“三无”船舶、渣土泥浆运输船舶和过境船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有力打击。
4月22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川杨河口发现一条无船名标识船舶,经与指挥中心联系确认该船未开启AIS,执法人员用高频电话与该船通话,该船回答支支吾吾,不愿告诉执法人员该船的船舶信息,执法人员认为该船有违法嫌疑,要求其其靠泊中华中栈码头接受调查。经查,这艘总吨796吨的船船,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签证,也未携带任何船舶和船员证书,4名船员配置低于《最低配员规则》要求的6人,4名船员无任何船员适任证书,更没有配备合格的船长和轮机长,根本无法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根据该船的违法事实,海事部门将依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和《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对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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