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以制度保障海洋生态纪实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6:20:19 
在前不久召开的2014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诸多省市谈及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的实际困难,不少地方海洋环保工作负责人希望已经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单位能谈谈经验提供参考。目前,我国沿海省市已经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省份包括山东、江苏、河北。记者从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了解到,2014年辽宁、天津等地也将陆续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
划定和严守海洋生态红线,是用法治思维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用制度落实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战略方针。这一安排将为维护海洋生态健康、生态安全提供制度保障。记者走访了第一个推进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通过采访多位当事人,重现工作推进过程,畅谈工作经验。
2013年11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同意在渤海管辖区建立并实施该制度。12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行文,发布《关于建立实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与山东渤海生态红线制度一起建立的,还有为实施该制度而确立的省政府联席会议。
至此,历时1年多的山东渤海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终于尘埃落定。联席会议的确立,是在2013年山东省政府专门清理了一批联席会议的背景下新建立的,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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