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的单位和个人随意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状况,青岛市最近立法对无居民海岛进行保护,禁止利用无居民海岛从事筑池养殖、建设住宅和房地产开发等活动。
据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黄聿颂介绍,青岛管辖海域有无居民海岛56个,面积约3.1平方公里,岸线长约63.2公里,大部分处于自然状态,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和旅游资源。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日益显现,擅自开发利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青岛市最近出台的《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规定,无居民海岛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保护为主、限制利用原则,禁止利用或者依托无居民海岛从事筑池养殖活动;禁止在无居民海岛建设居民住宅和进行房地产开发;禁止开发具有珍稀物种和作为候鸟迁徙地的无居民海岛,禁止擅自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或者将外来物种引入无居民海岛。
《条例》同时规定,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保护与利用规划,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应当进行科学论证,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无居民海岛及其周围海域污染,不得破坏历史遗迹、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和海岸、海底地形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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