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海洋权益挑战不容乐观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6:31:29 

今后一个时期,海上争端仍将是我国建设海洋强国过程中需要面对的海洋安全的突出问题之一,并且将是中华民族实现和平发展和民族振兴不得不面对的非常重大而严峻的挑战。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南海仍是我国维权斗争的主战场。

南海仲裁案将产生复杂影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部分规定,缔约国之间涉及《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可以分为争端双方外交谈判和提交第三方司法机构裁判等。《公约》规定了四个机构供缔约国用书面声明方式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按照《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和按照《公约》附件八组成的特别仲裁法庭。若争端一方未就上述机构作出选择或是争端各方未能作出一致选择,有关争端国可不经另一争端当事国同意,单方面寻求通过《公约》附件七的仲裁程序解决争端。菲律宾正是利用上述规定,将中国拖入强制仲裁程序。

《公约》规定缔约国可发表声明,将领土归属、海洋划界、历史性所有权、军事利益等争端排除在强制管辖范围之外,中国已于2006年作出了排除性声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案,实质上涉及的恰恰是岛礁主权和海洋划界争端。因此,仲裁庭对此应无管辖权。如果仲裁庭进行实质审理并作出裁决,将对南海形势未来的发展带来不确定影响。

南海准则制定不会一帆风顺

2013年8月,中国与东盟各国就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探讨推进“南海行为准则”取得共识。关于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进程,中国认为:一要有合理预期,反对一蹴而就的“速成论”;二要协商一致,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三要排除干扰,为推进“准则”进程创造必要的条件;四要循序渐进,从落实好“宣言”做起。中国的开放态度,为有关各方达成“准则”打开希望之窗。但一些域外势力却不断对中国施压,试图推动“准则”早日出台。

应该看到,启动“准则”的磋商进程,对于增进互信、促进合作、缓和局势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准则”本身并不能直接解决争端。寄望于借制定“准则”之名,行否定中国在南海的权利、将侵占中国的南沙岛礁合法化之实,注定是徒劳的。有效途经是中国一贯主张和坚持的通过双边谈判的方式解决国家间争端。制定一个最符合本地区国家利益的“南海行为准则”,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帆风顺,只能逐步推进。在争端最终获得解决之前,有关当事国应采取积极合作,就资源共同开发等问题作出临时性安排。保持周边海洋和平与稳定局势,符合所有周边国家的共同利益。

周边海洋外交有助维护地区稳定

《公约》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所环绕并由一个狭窄的出口连接到另一个海或洋,或全部或主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沿海国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构成的海湾、海盆或海域称为“闭海或半闭海”。按照这一定义,南海属于闭海或半闭海。《公约》对于闭海或半闭海沿岸国的合作义务也进行了规定,包括协调海洋生物资源的管理、养护、勘探和开发;协调行使和履行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协调科学研究政策,并在适当情形下在该地区进行联合科学研究方案等。

南海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沿岸国均具有重要的政治、经贸、文化和社会价值,维护地区海洋的和平、稳定、健康是南海周边各国的共同利益。积极开展周边海洋外交,推动相关国家在南海防灾减灾、海上搜救、海洋科研、应对海洋与气候变化、保护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以及海洋政策和海洋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对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将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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