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交官》杂志2日撰文称,东海和南海等问题在学术上值得研究;但在实际政治军事较量中很容易擦枪走火。面对法律处理的滞后、低速,中美两大国应该共同制定游戏规则,以避免未来两国军队的冲突、或在冲突发生时最快处理,避免冲突升级造成地区不稳定。
文章摘编如下:
中国公布防空识别区后,东海的紧张形势加剧。从学术上说,东海及其上方空域的使用一直是有趣的问题;然而政治上的较量是可怕的。
从法律角度说,中国东海的问题有复杂的历史渊源。中国和日本都宣称拥有钓鱼岛的主权。然而退一步讲,即便主权所属明确,钓鱼岛周围海域使用权也有待商榷。
中国和日本都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根据公约,主权国家领海基线以外的水域划分为领海,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主权国家对三个区域控制的权力逐级递减。管控这些区域的法律规则对国家飞行器是否有权在海域上飞行有决定作用。因此,各国都视本国在其他国家经济专属区内的军事投射能力解读法律规则。
从政治角度说,目前的紧张局势表明,自2001年在中国经济专属区发生中美撞击事件以来,相关的处理机制没有进步。2001年,美国海军EP-3侦察机与中国歼八战斗机在南中国海相撞。文章称,美机在中国经济专属区内被撞毁,机组人员在中国领土紧急着陆。中美之间的紧张气氛在美国发出否认做出任何不当行为的类似道歉的声明后平息。
文章称,美国之所以坚决否认在中国经济专属区飞行违反国际法是基于国际法的“管辖权延伸”原则:在某个国家对其领土的主张有所延伸时,如果没有人提出反对,则延伸部份可能得到国际法认可。现在,中美撞机事件虽然时过境迁,但是引发意外发生的大环境并没有改变。
时至今日,中美之间依然没有解决不可预见军事对抗的沟通渠道。而过去十多年来,中国的军力又有了显着的提高。简单的说,现在这些海域上会有更多动作。虽然中国的蓝水海军仍不具备远程离岸投送能力,但其正在迅速成长、扩大中的现代化舰队已经引起了邻国及美国的关切。
更复杂的是,问题还不仅限于中日两国之间。南中国海上至少六方存在渔业及自然资源方面的利益纠纷。然而,东海上(应该指钓鱼岛)的争议似乎确定为“岛”的争议。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如果被定义为“岛”,那么对其拥有主权的国家对“岛”周围的水域以及空域享有权利。相比之下,南中国海的很多争议都是“礁石(rocks)”的争议。目前,对“礁石”都没有明确的定义,遑论主权国对其的权利。冲鸟礁(Okinotorishima)、日韩间独岛(韩国)/竹岛(日本)都可以被归为“礁石”之争。
文章称,国际法可以明确处理这些争议,也应该被列为(解决问题)的优先选项。比如,菲律宾就与中国的南海争议提交了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庭,但中国拒绝参与。尽管美国两党在立法及行政上都呼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美国也视其为国际惯例法,但至今没有批准加入。
另一方面,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过程是漫长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从起草到生效就用了几十年。当下,需要的是具体的措施防止冲突发生、或在冲突发生后迅速采取措施严防其升级。考虑到海上军事活动在法律上没有清楚规定,美国海上军演的频率愈发频繁,中国军力不断增强,中美两国应该带头制定具体、实用的“道路规则”,降低中美两国军队遇见时事故发生的风险。
由于北京的领导人对奥巴马所谓“重返亚洲”不针对中国的说法表示怀疑,中美两国在太平洋的关系受到了限制。如果不出意外,美国需要与习近平一起共同商讨下一个十年。美国无法等到2022年,去指望习近平有一个好对付的继任者。也不能再搞一次撞机事件激起两大国之间的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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