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监江苏省总队直属支队查处的某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放污染物案经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准已正式立案,并被确定为“碧海”案件,该案是江苏海监今年立案查处的首起污染物禁排超排案。
10月下旬,海监江苏省总队及直属支队执法人员在对灌河海域进行巡查时,发现某污水处理厂的入海排污口附近海域正有污水外排,在水面形成较长带状疑似油污类污染物,并伴随强刺激性气味,海环监测人员立刻对该疑似油污污染物进行了取样,执法人员进行了拍摄取证,并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随后,执法人员将提取的水面疑似油污污染物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取样的海水样品油类成分和COD均超出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当事人非法排放含有油类物质污水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队遂正式申请立案查处。目前该案已完成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支队将按照法定程序对该案进一步处理。
据悉,该案是今年江苏海监查处的首起污染物禁排超排案。污染物禁排超排案件办理的最大难度是“取证难”,为此,执法人员采用隐蔽检查、租用渔船蹲守的方式,第一时间提取到排放的污染物,有效突破了取证难关。
该案也是海监江苏省总队直属支队今年立案查处的第三起“碧海”案件,今年来,支队高度重视海洋环保执法,切实加强对全省沿海化工园区入海排污口及海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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