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工作 海洋防灾减灾事业结硕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0 16:53:56 

国家海洋局海洋预报减灾司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局党组提出的“推动六项重点工作、提升六种能力、增强六个方面意识”的部署和观测预报与防灾减灾工作“四一二一”体系发展目标,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观测布局;提高观测能力,拓展预报服务领域,提升预报服务水平,为沿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战略利益拓展提供一流的海洋环境保障服务;抓重点、保运行,坚持把提高海洋防灾减灾和环境保障能力放在首位,海洋防灾减灾事业硕果累累。
■记者 树峰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获准颁布实施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第1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海洋预报减灾领域的行政法规,填补了我国海洋观测预报活动管理的法律空白。《条例》正式施行后,海洋预报减灾司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出台的背景、作用和重要意义,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识。配合《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的发布,海洋预报减灾司组织启动了海洋观测网规划与建设、海洋观测站(点)建设与保护、海洋观测资料管理、海洋站和雷达站建设标准制定、海洋观测资料传输等《条例》配套工作,对《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和补充,目前已印发《关于地方基本海洋观测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和指导地方基本海洋观测网规划的编制工作。上述工作将使《条例》中规定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使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上法制化和标准化轨道。
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国家海洋局承担着我国海啸预警的职责。为有效应对东南沿海区域的海啸威胁,提高我国的防灾减灾能力,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于2011起开展了南海海啸预警和减灾系统建设工作,开展了地震海啸观测台网、海啸浮标以及海啸预警中心能力建设。目前,海啸自动化预警业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并投入业务化试运行,可实时获取全球570多个地震台的观测数据,建立了基于海啸预警数据库和GIS技术的海啸预警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为我国第一代南海海啸预警系统,已投入业务化运行,一期开工建设的沿海15个海啸预警观测台目前正在逐步接入到该业务平台,可有效监测世界各地发生地震的位置和强度,使国家海洋局的海啸预警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初步建成的南海海啸预警系统,不仅显著提升了我国海啸预警能力,同时也可为我国和南海周边国家提供南海海啸预警服务,为加强与南中国海周边国家的低敏感领域合作、巩固我国在东南亚的国际地位,创造了有利的技术条件。
台站升级改造使海洋台站旧貌换新颜
海洋台站是国家海洋局最基层也是分布最广的业务单位。由于业务工作的需要,海洋台站大多长期处于大风、高盐、潮湿等恶劣环境中,观测环境和基础设施易被侵蚀破坏。过去由于历史原因,海洋台站大都较为破旧。近年来,国家海洋局通过节能减排专项,对老旧站点进行了改造,先后投入经费2.4亿元,启动了77个老旧海洋台站的升级改造工作。通过制定《国家海洋局海洋观测设施标准化设计导则》,统一了台站风格,规范了海洋站业务用房、观测基础设施、道路等升级改造建设要求。经国家海洋局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台站升级改造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提升了台站观测能力,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和工作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站房和观测基础设施同周围环境相互融合,海洋台站面貌得到根本改观,对外形象得到了显著提升。
长期验潮站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2年启动的长期验潮站建设工作既是国家海洋局承担的国家专项的一个重点任务,也是海洋观测能力建设的重要工程。经过国家海洋局各部门各单位的全力推进,克服了经费紧、工期短、征地和海上施工难等多种困难,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基本完成了包括21个新建站和8个改造站的建设任务,并于8月通过验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如此大规模的台站观测能力建设,在国家海洋局海洋台站建设历史上尚属首次。
专题海洋环境保障服务工作有了新突破
2009年初,国家海洋局党组研究提出了海洋预报未来要为海洋渔业生产安全、海上搜救、油气开采、大洋运输等活动做好专题服务保障的要求。经过后来认真调查研究,国家海洋局决定,首先从2011年开始,组织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三个海区分局和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7个“海+渔”省份开展了全国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和试运行,目前该系统已初步建成并通过了专家验收,在实际工作中投入了业务化运行。通过该系统,广大渔民可及时掌握各级海洋预报机构发布的中国海大面预报和53个渔场的小区预报信息,各省的海洋渔业管理部门也可随时掌握海上的渔船位置动态,向身处危险海域的渔船发布有针对性的海洋预警服务信息,提醒他们及时转移避险并撤离到安全水域。自2012年汛期以来,该系统在几次大的海洋灾害应急期间均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减少了海上作业渔民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海洋灾害应急决策服务工作开创新局面
国家海洋局积极履行国家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海洋观测应急工作,强化了灾害期间的应急响应和管理,按时向国务院应急办、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和国家防总办公室等单位报送月度海洋灾害趋势预测信息,并在各类海洋灾害应急期间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妥善做好了2009/2010年渤黄海特大海冰灾害、2011年日本3·11地震海啸等重大海洋灾害的防御应对工作,为保护沿海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从2009年开始,国家海洋局还作为国家防总的成员单位,参加了国家防总组织的台风趋势研判工作,与中国气象局、水利部水文局一道,成为了支撑国家防总防台决策的“三驾马车”,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海洋预报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结下新硕果
2008年,国家海洋局海洋预报减灾司成立以后,大力推动海洋预报领域的基础能力建设工作,先后建立了覆盖全国20多家海洋主管部门和预报机构的全国海洋预报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在历次海洋灾害应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初,为了满足不断发展的海洋预报业务需求,国家海洋局海洋预报减灾司还组织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正式启动了海洋预报人机交互平台的研发工作。目前,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工作,海洋预报人机交互平台的1.0版本研制工作已经建设完成,顺利通过了专家验收并在部分海洋预报机构投入了业务化运行。通过该平台,能够体现对一线海洋预报人员的智能化支持,可以方便地实现各种海洋观测实时数据和多源预报信息的自动化采集、智能化处理,同时还可以实现海洋气象、热带气旋、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和温盐流预警报产品的自动生成和检索应用等工作,显著提高了海洋预报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和自动化水平。
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随着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和产业不断向沿海地区聚集,风暴潮灾害防御形势日益严峻,与此同时,沿海地区原有警戒潮位日益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自2010年起,国家海洋局组织重新修订了警戒潮位核定方法,2012年1月《警戒潮位核定规范》(国家标准)正式颁布实施,为风暴潮灾害防御提供了更有针对性的决策依据,新国标规定防护区采用红、橙、黄、蓝4色警戒潮位值,并要求各沿海县(县级市、区)至少设定1套警戒潮位。同时,制定出台了《警戒潮位核定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警戒潮位核定中各工作环节的要求。从2012年起,沿海各地按照新国标开展了244个岸段的警戒潮位重新核定工作,目前,福建、天津已全部完成本地警戒潮位核定工作。浙江、河北已基本完成,其余各地的警戒潮位重新核定工作正稳步推进。新警戒潮位值为沿海地区防御风暴潮灾害提供了更加科学细化的决策依据,进一步降低了风暴潮灾害防御成本,提高了灾害防御的能力。
海洋灾情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国家海洋局完善了海洋灾情调查—统计—报送管理体系。编制出台了《海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送规定(暂行)》,填补了海洋灾情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进一步规范了海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送工作程序,厘清了灾情调查报送各方责任。初步建立了基于互联网的海洋灾情管理信息系统,改变了传统灾情报送方式,大大提高了灾情报送效率;完善了海洋灾情调查手段。利用无人机开展风暴潮和海浪灾害调查,并首次利用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监控点海洋灾害过程全程监视;进一步拓宽灾情调查领域,从渔船、渔港、海堤、海水养殖、受灾人口和房屋受损方面,拓展到海底光缆、受损航道、受损港口,以及受损海上构建物等方面。同时,各级海洋预报减灾部门和单位高效负责,尽心尽力,扎实细致地完成了每一次海洋灾害过程的灾情调查和报送工作,实现了各类海洋灾害发生及损失情况的全面、准确、及时掌握。
国家海洋防灾减灾能力专项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家海洋局于2008年圆满完成国家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并投入业务化运行,实现了海洋观测由近岸向近海拓展,填补了近岸和近海关键区域的观测空白;实现了从主要依靠岸基观测向岸基、海基、空基、天基、船基立体业务化观测的跨越式发展;实现了海洋环境信息快速收集处理和分发,为海洋预警报和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更为扎实的数据基础,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显著加强。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海洋防灾减灾能力,从2009年起,国家海洋局启动了专项二期工程可研论证,于2011年完成二期工程的顶层设计和可研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2012年3月底,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了可研专家评估,推进评审工作顺利完成……查看全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30911/647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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