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是一个海洋大市, 海岸线长350多公里,占全省的11.3%;负15米等深线以内浅海面积4800平方公里,是全省最大的近海渔场;滩涂面积180多万亩,占全省的2/3。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海上东营”建设,海洋经济实现快速发展。预计去年全市海洋产业增加值42亿元,同比增长13.6%;渔业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到20.1%,同比提高近4个百分点。在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同时,全面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明显好转。2002年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级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2003年步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列,实现了海洋经济、资源、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海洋工作,努力营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我们紧紧抓住东营被确认为国际绿色产业示范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的机遇,大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城市品牌。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完善规划,强化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行了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定期与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胜利石油管理局等单位签定责任书,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奖惩,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一线,亲自研究安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了海洋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整合执法资源,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积极实施水污染治理提高工程,重点加强造纸、化工、酿造等行业污染源排污治理;海洋与渔业部门深入开展“海盾”系列等专项执法行动,先后依法查处了“4.27”违法围海、“6.28”海洋污染等10余起典型案件;渔政部门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加强伏季休渔、秋汛生产和地方性专项渔业资源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资源的不法行为;新闻宣传部门广泛宣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反两方面典型,对重点案件跟踪报道。同时,每年我们还都举行声势浩大的海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海洋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海洋意识、法制意识,较好地营造了人人关心海洋、重视环保的工作氛围。
二、调整和均衡生产力布局,大力发展高效生态海洋渔业
在进行海洋生态资源、海洋贝类资源调查和一系列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并组织实施了《东营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东营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东营市海域使用规划》。通过合理划分不同区域海域的功能,调整和均衡生产力布局,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较好地解决了自然资源条件与开发承载力失调等问题,做到了既不片面强调保护抑制发展,又不盲目开发破坏生态。为改变近海渔业资源持续衰退的局面,我们认真落实《区划》和《规划》要求,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积极调整生产力布局,实施近海渔民转产转业工程。近年来,共拆解报废渔船50余艘、2400马力,300余名渔民弃船上岸,从事养殖业或其它产业。同时发动渔民联户成立捕捞公司,造大船赴外海或远洋作业,加快转移过剩的捕捞能力。全市外海捕捞船只达到47对,远洋渔业实现了“零”的突破。二是大力发展浅海养殖,涵养渔业资源。根据海域功能划分,把浅海养殖功能区的海域确权给渔民,大力发展贝类增养殖,变乱采滥捕为涵养资源,使海洋资源得到休养生息。目前,全市浅海养殖面积已达54.3万亩。三是实施海洋生态功能保护区工程。在毗邻海域规划建设了8.6万亩浅海生态保护区,重点对文蛤、鲈鱼、毛虾等资源进行保护。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市近海捕捞能力得到有效控制,贝类、毛虾等资源量明显回升,渔民捕捞收入稳中有增。同时,培育起了浅海贝类养护、海珍品养殖、工厂化养殖等农民增收致富的优势产业。最初由捕捞渔民发起成立的海星公司,依靠发展浅海贝类增养殖,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固定资产8000多万元的渔业龙头企业集团。
三、强化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切实减少石油污染事故发生
我市是胜利油田的主产区。为防止海上石油勘探开发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我们加大对石油开采业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在产量不减、油水混合物含水量上升的情况下,将采油污水的治理作为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来抓。近年来,胜利油田先后投资80多亿元,建起了近50个采油污水处理站,回注采油污水能力达到每年4亿吨,回注率达94%,有7个采油厂实现采油污水不外排。在倡导石油开采业实行清洁生产、对采油污水实行回注的同时,加强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综合治理。在海洋石油开采中,将原油通过海底管道输送到中心平台进行油气分离,分离后的原油通过管道输送到陆地联合站进行油水分离,污水全部回注不外排。在海上石油运输过程中,所有船只都配备了油水分离器,对船舶排污设备全部进行铅封,污水全部运回陆地处理后达标排放。为及时有效地处置溢油事故,在5个主要径流河流入海口及2个石油中心平台建设了7个海洋环境监测监视分站,对排海污染物种类、数量及污染程度做出及时监测。目前,海洋溢油事故应急中心已经具备了处理3000吨以下溢油事故的处理能力。
对渔船、运输船只、舰艇等流动污染源和港口、码头等生产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禁止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海,生活垃圾运回陆地集中进行处理。近年来,我们还通过油地共建、招商引资、社会融资等多种渠道,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陆源污染物的处理能力,防止污染物不经处理直接入海,有效缓解了海洋环境压力。投资1.2亿元,建成了日处理能力10吨的中心城污水处理厂;投资5600万元,建设了中心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防渗透系统。投资1000万元的河口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投资1400万元的卫生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场等一批工程相继完工。
四、完善配套制度体系,依法规范海洋开发活动
适应海洋管理工作的需要,近年来,我市先后与国家海洋局联合投资100多万元,建起了省内一流水平的海洋环境监测站;单设了海洋监察机构,加强了执法力量;成立了市海洋与水产研究所,提高了科研装备水平。各级财政在工作经费方面给予保障的同时,按照“取之用海,用之于海”的原则,将海域使用金留成部分主要投入海洋生态环境建设。为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东营实际,先后发布实施了《东营市海洋渔业管理办法》、《东营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海洋管理制度体系。在健全制度体系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审批海域使用项目,防止项目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目前,全市用海项目337个,确权海域面积58.5万亩,发证率、年审率、海域使用金征收率均达100%。在海域使用项目的审批过程中,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事先由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对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项目,实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可行性论证制度,广泛听取专家意见,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仅去年一年,就依照法定程序对6个重点项目进行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据环评报告,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了重大工程项目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全省率先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海域使用权,为海域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化运作探索了经验。实施“数字海洋”工程,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海洋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了海洋管理信息系统。去年7月,国家海洋局专门召开现场会议,推广了我市的做法。
五、加强海洋环境监测,有效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海洋环境监测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市已有3家环境监测站成为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加强赤潮监视监测,制定和完善了《东营市赤潮灾害应急预案》。赤潮多发期,海洋与渔业部门出动船只进行不间断巡航监视监测,发现赤潮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方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灾害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去年6月,老黄河口外海域发生大面积赤潮,给沿岸水产养殖业和人民健康安全造成威胁。由于我们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灾害损失,国家海洋局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加强海洋气象灾害预警预体系建设,投资200余万元,建设了东营市海洋预报台。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市连续两年没有发生渔业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我市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比,与兄弟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海上山东”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00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