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通过未来5年《海洋基本计划》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17:25 

4月26日,日本政府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作为日本今后5年海洋政策方针的《海洋基本计划》。日本将根据这一计划推进海洋资源开发并加强日本周边海域的警戒监视体制。根据这一基本计划,日本将把振兴海洋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官民并举推动海洋资源、能源开发,培育新的海洋技术和海洋经济领域。

■伊民

根据新的《海洋基本计划》(2013年~2017年),培育壮大海洋经济被定位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该基本计划,日本将加强海洋资源调查,在资源开发方面运用尖端技术,以推进资源开发的产业化。今后3年日本将致力于调查周边海域甲烷水合物(俗称可燃冰),争取在2018年确立商业化开采技术,使之成为未来能源资源。日本将可燃冰视为未来日本的“国产能源”。初步勘察结果显示,日本周边海域可燃冰的天然气潜在蕴藏量相当于日本100年的天然气消费量。今年3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宣布,经产省所辖“石油天然气和金属矿物资源机构”和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利用“地球”号深海勘探船,成功从日本近海地层蕴藏的可燃冰中分离出甲烷气体。这是世界首例从海底成功分离可燃冰。

在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方面,根据新的《海洋基本计划》,今后日本将主攻海上风力发电。这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风电在可再生能源中发电成本性能比最佳;二是与陆上风电相比,海上风电不受日本国土面积狭小的制约;三是海上风电在高端技术和船舶、机械等相关产业上的链条很长。

稀土则是日本在海洋矿产开发方面的主攻目标。为减少对国外稀土的依赖,日本除了通过技术攻关减少稀土使用量外,还希望从日本近海的深海中开采出“国产稀土”。今年1月,日本海洋研究开发机构和东京大学的联合研究团体利用“海岭”号深海调查船,从日本最东端的南鸟岛周边的海底泥中发现高浓度稀土。分析显示,在南鸟岛以南约200公里的海底之下3米左右的浅层泥沙中,存在浓度最高达到0.66%的稀土,这是目前发现的全球浓度最高的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稀土。

发展新的海洋产业也是今后日本海洋经济的重点领域。日本综合海洋政策本部智囊机构“参与会议”提出,要把海洋资源、能源开发和新海洋产业与市场培育一体化。通过对海底矿物资源、可燃冰的开发,日本既可获取资源能源,又能发展开采平台、深海挖掘机、采掘船舶等海洋产业,并可率先发展领先的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这些都有利于今后日本企业参与从上游(资源开发)到下游(开采机械等)的国际海洋产业竞争。

此外,根据该基本计划,日本将加强周边海域的监视及重大事态应对能力,确立岛屿的情报搜集与警戒监视体制,有计划地装备海上保安厅和自卫队的舰船与飞机,加强两者的合作,实现情报共享。此外,日本将依据国内法应对“无缘无故”在日本领海停留和徘徊的外国船舶。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综合海洋政策本部会议上说,对海洋资源开发的期望越来越高,安全保障环境更加严峻,政府齐心协力实施海洋计划十分重要。

2007年7月,日本《海洋基本法》正式生效。该基本法规定,政府负责全面、有计划地实施海洋政策,制定海洋基本计划,开发专属经济区和保卫日本海域安全,任命海洋政策担当大臣,每5年修改海洋基本计划(2008年首次制定),作为日本中期海洋战略的基本指南。

评论:日本《海洋基本计划》三点启示

■ 郁志荣

日本此次通过的《海洋基本计划》共分4个部分,包括总论、未来5年发展海洋事业的基本方针、政府在未来5年发展海洋事业中所承担的责任、综合推进未来5年发展海洋事业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等。深入剖析可以从中得到不少有益的启示,发现诸多可以借鉴之处。

一、该基本计划制定的目的是为实现日本“海洋立国”战略目标。首先,在“总论”中,阐明了制定目的:日本四面环海,开发利用海洋乃是经济社会的基础,保护海洋环境是求生存谋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次,“总论”强调了日本未来5年发展海洋事业的4个奋斗目标,包括通过国际协作为国际社会作贡献、通过开发利用海洋谋求富裕和繁荣、从单纯享受海洋恩惠转为依法护海造福国民、挑战海洋未知领域。

综观日本从2008年起制定的两期海洋基本计划,可以发现正是因为将民间团体和政府相结合,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日本得以将原本抽象的“海洋立国”的战略目标逐步贴近实际,与政府部门工作、国民生活紧密联系起来,真正做到了“海洋立国”目标人人有责,使得“海洋立国”不再是一个口号。

二、本期《海洋基本计划》最引人注目的包括改变海洋能源政策,着力开拓清洁能源,强化海洋自然灾害对策;拓宽稀土、石油、天然气、可燃冰等海洋能源的开发渠道;加强海洋权益维护措施。由此可见,该基本计划发挥了其他规章制度所不具备的独特作用,既是《海洋基本法》的延伸,又是政府和民间团体的行动纲领。每5年修订一次,既是对过去5年的总结,又是未来5年的实施方案。此种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参照。

三、该基本计划第三部分专门明确规定了民间团体和政府部门各自应该承担的具体任务和职责。在海洋能源和矿物资源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海洋产业振兴和创新方面,政府部门和民间团体应发挥自身的优势,政府搭台、民间唱戏。在海洋产业开拓创新和培养人才方面,产、官、学必须联手共同承担责任。这样做的好处可以使政府部门摆脱官僚主义,使政府官员放下身段、虚心学习,与民间团体和产学研机构密切协作,共同为实现“海洋立国”的战略目标奉献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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