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海洋文化“浪花奖”评奖活动启事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20:1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海洋强国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繁荣海洋文化研究,促进海洋文学创作,决定在2013舟山群岛·中国海洋文化节期间举办首届中国海洋文化“浪花奖”评奖活动。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浙江海洋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海洋文化研究中心 支持单位: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海洋报社

二、征集范围“十一五”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海洋文化学术研究成果(限论文和著作)和海洋文学作品(限散文类)。

三、成果要求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国家文化强国建设指导思想,具有鲜明的中国海洋文化特色,推动中华民族海洋文化研究发展。2.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艺术感染力,以优美的散文形式展现人与海洋和谐相处,反映出海洋对人类社会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3.学术论文和散文作品字数在3000字~6000字,学术著作字数不限。

四、申报方式1.个人或单位均可提交成果,参评者需填写《申报表》,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申报表》和成果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论著可为一册),将《申报表》及论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单位:中国海洋文化研究中心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地方合作处)邮编:316000 电子邮箱:zjhywh@zjou.edu.cn

2.评奖启事和《申报表》式样电子稿,详见浙江海洋学院网站首页学校公告栏(http://www.zjou. edu.cn/)。

3.接收申报材料从即日开始,至2013年5月18日截止,以邮戳加盖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奖项设置设置海洋文化学术研究和海洋文学散文作品两个单项成果奖,总计评选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在今年7月举行的2013舟山群岛·中国海洋文化节闭幕式上将揭晓获奖名单,邀请部分获奖代表现场领奖,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证书和奖金。

六、其他事项1.参评者应保证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侵权问题产生的纠纷由参评者承担法律责任,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项。2.参评者在每个单项奖中只能提交一份成果,凡已获得过全国性奖项的成果不接收提交。3.主办单位因非商业性目的,有权在相关工作中无偿使用获奖成果。

联系人:杨宁 杨光熙

电话:0580-8180400 8180920 13957213819 13957218536

中国海洋文化节组委会

2013年4月15日
查看全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30416/867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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