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产苗种管理现场会在江苏赣榆召开

来源: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8:00 

水产苗种是养殖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养殖户的收益和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了适应养殖发展现状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水产苗种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苗种生产企业,特别是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水产苗种质量的提高,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以第46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4月1日,《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为了做好《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的宣传和贯彻工作,推动水产苗种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全国水产苗种管理现场会暨水产苗种宣传和管理动员大会于2005年3月30日在全国渔业生产百强县之一的江苏省赣榆县召开。

辽宁、江西、山东、湖南、浙江、广西、广东等省市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和各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以及江苏省国家级紫菜、河蟹、团头鲂三个国家级原良种场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柳正、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居礼、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唐庆宁、连云港市副市长赵建华、赣榆县县长陈良灵和全国水产原良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李思发教授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农业部渔业局养殖处处长刘晴主持。柳正副局长在会上发表了讲话。

柳副局长在讲话中首先强调了充分认识新《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贯彻实施。他表示应该切实履行新《水产苗种管理办法》赋予的法律责任,执行水产苗种许可制度,组织好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发放工作;对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加强水产苗种管理许可和审定工作;加强水产苗种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劣质苗种、带病苗种,未通过审定就推广新品种及违规引种等违法行为。柳副局长同时指出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是提高水产苗种整体质量水平的基础和系统工程,要求要加快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促进水产良种推广,还要扶持信誉好的名优企业,将质量高、信誉好、渔民群众信得过的企业扶大、扶强、扶优,打击个别假劣苗种生产者和其他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生产者合法权益,帮助渔民群众正确识别、购买良种。最后,柳副局长表示要以这次新《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做好新《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的宣传和贯彻工作,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努力推动水产苗种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期实现我国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为结合近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实践活动,农业部渔业局还召开了水产苗种管理征求意见座谈会和全国水产苗种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广大水产苗种从业者和管理人员对水产苗种生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柳副局长还和各地与会代表一同下基层、下渔村,参观了赣榆县榆城集团、青口镇和海头镇的苗种生产场,并向苗种场赠送了有关苗种生产的技术材料及《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宣传材料。在全国水产苗种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交流了各地水产苗种生产及管理情况。与会领导还为当地合格的苗种生产场家颁发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李思发教授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苗种处胡红浪处长介绍了全国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情况。李思发教授和胡红浪处长以及江苏省两位技术专家还进行了现场专家咨询,为苗种生产者和养殖户讲解了水产苗种种质标准、规范,并介绍了苗种种质质量鉴别、繁育等知识,并进行现场答疑。

200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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