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业报:山东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刘 冰   发布时间:2015-05-21 03:30:57 
来源:中国渔业报 作者:刘 冰 2007年1月10日10:29
本报讯 为确保水产品消费安全,强化养殖生产和质量安全制度建设,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保证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水产品安全供应,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06]44号)要求,结合该省渔业生产实际、养殖品种状况以及用药特点,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针对该省17 市水产养殖场、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养殖、销售的鱼类、贝类、虾蟹类、藻类、海珍品等大宗鲜活(冰鲜)水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对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己烯雌酚等4项禁用药物和磺胺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红霉素、土霉素等5项限用药使用情况进行检测。
专项执法行动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统一部署,各市渔业行政(主管)局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本市工作方案,采取现场存药检查和产品药残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养殖用药拉网式排查。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养殖场现场存药检查、养殖场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指导养殖生产者依法生产、督促水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市场准入、各市组织本市产品抽样检测、加强质量安全工作监管等。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将根据各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组成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督查组赴各市进行现场督查,确保把检查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各市局设立举报电话,依法严肃查处水产品养殖违法用药行为。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