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出台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29:59 

日前,《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该规划按照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将该省15.7万平方公里的陆域面积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4类区域。其中,山东半岛被列入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域。

《规划》称,山东半岛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域位于环渤海地区的南翼,包括胶东半岛和黄河三角洲的部分地区,包括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潍坊市、东营市、滨州市的部分地区。该区域的功能地位是黄河中下游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陆海交通走廊,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先进制造、高新技术和海洋经济等高端产业聚集区,全国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和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东北亚地区国际航运中心。

其中,《规划》明确提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大力发展胶东半岛城市群,着力在海洋生物、海洋工程、海洋生态环保等海洋高科技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使之成为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要载体、我国东部重要的经济中心区。

《规划》还提出了坚持陆海统筹的开发原则。山东将实行陆海联动,综合利用,严格保护海岸线资源,加强海洋与陆地主体功能区布局衔接,推进陆域与海域协调发展。

此外,《规划》还强调,要加快海岸带修复整治行动和生态环境设。制定实施流域—河口—近岸海域相协调的污染防治规划,减轻陆源入海污染负荷。推进沿海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发展旅游等生态产业。沿海城市化地区还要加大海水利用,加强海岸带保护,提高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能力,加强海洋环境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强化应对海平面升高的适应性对策,强化沿海地区应对海平面上升的防护对策。
查看全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30221/843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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