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掀起了一股“海洋热”,海洋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同时也提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我们要全面理解十八大关于发展海洋经济的精神,正确处理海洋开发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更多地关注区域海洋生态问题。
与陆域相比,海域更是一个区域性问题,海洋生态问题更加复杂,更难于治理。
我国海洋生态与海洋环境保护早已引起国家关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在环境重点领域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优先主题中,就已明确提出要“加强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发展近海海域生态与环境保护、修复技术”。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条文,更是保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南。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规定沿海省市海洋功能区划制定的原则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
在2012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上,专家提出,发展海洋经济最重要的是处理好海洋开发活动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长期而言,海洋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仍存,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中之一就是日益严峻的海洋环境形势。会议强调,在“海洋热”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海洋生态保护。
海水污染,滩涂、围塘和浅海过渡养殖,海岸线过渡围垦,等等,是我国海洋生态面临的严峻问题。
统计显示,近10年来,我国沿海掀起了以满足城建、港口、工业建设需要的新一轮填海造地高潮,平均每年新增围填海面积285平方公里。目前,我国多数沿海岸线被围垦。
围填海使我国滨海湿地面积锐减了57%,许多湿地鸟类栖息地和觅食地消失,海洋和滨海湿地生态服务价值大幅降低。据相关资料,我国围填海所造成的海洋和海岸带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达到每年1888亿元。
前不久,国家海洋局提出,未来中国35%的海岸线要保持自然状态。但海洋部门的调查数字显示,我国一些海湾地区超过70%的沿海岸线已经被围垦。
海洋功能区划也对海洋污染相关指标控制进行了规定,其中对天津市的规定最为严格,要求“管辖海域海水水质达到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质量达到一类标准的区域面积确保在1/3以上,直排海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的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我国海湾养殖面积不断扩大,产量已占全国海水养殖产量的50%以上,而海湾生态系统的水化学和生态环境条件的变化结果直接影响到滩涂、围塘和浅海养殖业的发展。
我国不少近海海水污染十分严重,海水水质标准降低,与30年前相比,近海动植物大大减少。
这些情况告诉我们,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刻不容缓。
依法治海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而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保护海洋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执行国家有关海洋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的法规实施体系建设,制定海域使用、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
据悉,2011年以来,广西颁布了《海洋灾害区划》,先后启动了《广西海岸利用与保护规划》、《广西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保护规划(2011-2015年)》、《广西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2011-2020年)》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广西海域使用权收回补偿办法》已于2012年6月1日正式施行,《广西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也已正式被列入广西2012年立法计划。……查看全文:http://www.hellosea.net/show.php?xuh=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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