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时事评论员龙泉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坚决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这是动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蓝图。
综观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周边面临的海洋挑战势必伴随中国和平崛起的全过程。中国应在战略上应对美国重返亚太和周边国家的军事能力增长,加强核心军事实力建设,提高打赢局部战争的能力。强化综合的海洋战略运筹和海上力量配置,不仅要预防和遏制同时多点爆发海上领土和海域争端冲突的发生,同时也要做好处理同时爆发海上多点领土争端冲突的准备。
只有作好了准备才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才可以在同时爆发的多点冲突中把握时机、管控局面。笔者认为,国家统筹应对之策在战略上应具体展开为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止戈为武”的定国安邦战略。有文事,必有武备。坚持富国必须强兵,实现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并重。重建民族尚武精神,持续储备新兵源;加强军队远海突防能力建设和尖端武器的研制及批量生产;正确运用“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军事理论,加紧研制和训练航母战斗群,对海上近邻的“对冲”干扰实施反制措施;切实加强合成军种、兵种边海投送能力演练,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军事交流,将多点同时爆发的冲突置于可控之中和外交斡旋之内。
二是发挥“以政管海”的体制优势。我国应成立高规格的全国海洋事务委员会,整合海洋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成立“全海委”的执行办事机构——海洋部,不断壮大多功能复合型的海洋维权执法队伍,建造大吨位高性能的各型特种船舶及各型远程巡航飞机、无人侦察机,大量引进高科技的维权执法设备,利用远海岛礁建设各型保障基地,体现国家意志,从容管海治海。
三是确立“依法维权”的管辖理念。明确法理和法律在对外维权执法斗争中占据的道德制高点,反制美日等国对华加强的制度约束。除加紧对现有海洋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外,还要防止和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确定一些特定的规章制度和预案,加速海洋基本法的立法进程,针对美国鼓吹并试图建立的所谓《南海各方行为准则》,建立中国版的《南海各方行为准则》。
此外,加强维权执法斗争的法理研究力量和舆论传播力量,通过硬和软的力量建设同时应对海上突发事件,提高外交博弈和斡旋能力,减少武力的直接冲突。
四是运用“亦惠亦制”的邻邦策略。通过中国的经济增长拉动周边国家的经济,践行中国传统的惠邻政策,与合作基础较好的周边国家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促进边贸繁荣,走共同富裕之路。在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加强海洋合作,加速东北亚地区、东海及台湾海峡地区和南海周边地区海洋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培植区域止战力量,扩展“中和”斡旋空间。同时,为应对美国、日本及周边国家对中国采取的“对冲”策略,也要有应对策略和反制措施。在北海、东海和南海,应保持强有力的维权对峙措施,在海上与相对方“下围棋”,在若干年内形成对中国更有利的海上争端应对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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