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随着5艘中国海监福州市支队执法船艇、60名执法人员从连江琯头出发,与马祖海巡队2艘执法船艇上的执法人员在福建连江—马祖海域共同开展海峡两岸协同执法,2012年度海峡两岸协同执法行动拉开了序幕。此次执法行动共查获3艘非法采砂船和6艘非法捕捞渔船。
在当日行动中,中国海监福州市支队执法船艇在上午10点前到达七星礁附近海域会合,按既定巡航航线开展协同执法巡查活动。“中国海监8010”“中国海监8018”两艘执法艇负责在闽江口至黄岐半岛海域开展外围执法巡查活动。整个执法行动持续到下午3点结束,双方共查获6艘非法捕捞渔船和3艘非法作业的采砂船。对于在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了处理。
据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总队长叶剑平介绍,此次执法行动旨在打击违法采砂、违法倾废等海洋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两岸协同执法行动,逐步建立两岸海洋部门协同执法的常态化机制,共同打击海洋违法行为,维护台湾海峡海洋生态环境,同时加强海峡两岸海洋执法工作交流,推进海峡两岸执法合作。
据悉,2009年9月12日,在中国海监总队的组织下,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已经与金门海巡队开展了海峡两岸首次联合执法行动。2011年6月30日,在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的组织下,开展了为期一天的2011年度海峡两岸协同执法第一阶段(连马海域)行动。同年9月5日,福州市支队又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海峡两岸协同执法第二阶段(连马海域)行动,为进一步落实两岸海洋协同执法的常态化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了解,今年10月双方还将在连江—马祖海域开展一次协同执法行动,以逐步实现协同执法的常态化。
又讯9月18日,经过周密计划部署,由厦门、漳州、泉州、金门4地海上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的海峡两岸海上协同执法行动在厦金海域展开,重点打击违法开采海沙、违法倾废等海上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8时整,厦门、漳州、泉州、金门4地海上联合执法队伍到达目标海域统一开始行动。此次行动由中国海监厦门市支队牵头,中国海监漳州市、泉州市支队参加,与金门海巡队协同执法,在厦金海域、漳州浯屿、泉州围头一带海域同时开展海上行动,联合打击海上违法行为。厦门市海监支队出动7艘执法船艇、50名执法人员,漳州市海监支队出动2艘执法船艇、20名执法人员,泉州市海监支队出动2艘执法船艇、22名执法人员,金门海巡队出动4艘船艇、25人。大陆方面指挥船为“中国海监8020”船。此次行动一直持续到中午11时30分,4地协同执法队伍共查扣非法作业的采砂船7艘,劝离在敏感海域作业的渔船24艘,取得了丰硕的执法成果。
据悉,根据中国海监总队2012年工作部署,经中国海监总队批准,在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及厦门市支队与台湾相关海巡机构沟通的基础上,决定由中国海监厦门市支队分别在今年9月、10月、11月、12月与金门海巡队各开展1次协同执法行动。
2012年厦金海域协同执法进一步落实了海峡两岸常态化协同执法机制。通过执法行动的开展,加强了海峡两岸海洋执法工作交流,促进了海峡两岸海洋执法的深入合作,提高了双方执法协作水平,增进了双方共同维护海洋管理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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