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全国科技兴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
全面实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孙志辉 发布时间:2015-05-21 03:38:01
一、全面把握当前科技兴海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世界海洋经济发展进入全面依靠科技创新时代,使科技兴海工作遇到新挑战。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亮点。随着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对海洋研究的逐步深入,海洋开发正向着更深、更广的领域拓展,海洋生物资源深度开发日新月异,海洋工程开发活动由近海走向深海,海洋战略潜在资源不断被发现并开始向商业开采进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周期大幅度缩短。
总的看来,世界各国发展海洋经济,已从以往注重海洋产业产值的增加过渡到更加强调促进海洋产业结构快速升级、海陆产业互动、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新阶段。大力实施科技兴海已成为主要海洋国家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这也使我国的海洋科技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二)我国海洋战略地位的显著提升和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科技兴海工作迎来新机遇。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看,海洋对于解决我国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问题,拓展生活和生产发展空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海洋经济发展的趋势看,在国家提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背景下,海洋经济发展正面临着从量到质转变的跃升期。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看,海洋科技已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已具备了良好的基础。
(三)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部署,使科技兴海工作增添了新动力。
党的十七大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作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沿海地区11个省(区、市)都肩负着东部地区率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历史使命。沿海省市实现率先发展的一个重要区位优势便是临海,而临海工业带的发展,需要更加注重对海洋的利用,需要从海洋获取更多的产品、原料和空间。海洋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是实现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动力,而科技创新又是推动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
二、充分认识科技兴海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一)依靠科技兴海,才能促进传统海洋产业的升级改造。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实施科技兴海,一大批海洋实用技术得以突破,并广泛应用于海洋传统产业,促进了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为海洋传统产业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海洋渔业技术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海洋盐业和盐化工取得多项生产技术创新,船舶制造技术引领海洋船舶工业快速发展。
(二)依靠科技兴海,才能促进新兴海洋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科技兴海计划在实施中陆续培育了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化工、海洋油气、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一批新兴海洋产业,催生了一批海洋龙头企业,形成了以新技术促进海洋开发利用的新态势。实践证明,依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大对海洋高新技术等产业的培育与发展,不仅增加了海洋经济总量,也极大地促进了海洋产业的拓展和结构优化。
(三)依靠科技兴海,才能为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劲。
通过科技兴海的实施,沿海地区逐渐形成了政府引导支持,科研院所、企业、金融等联手互动的良好局面,创造出了一些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模式。通过十几年科技兴海工作的实践,我们逐渐摸索出了一些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依靠海洋科技开发,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是科技兴海工作的战略基点。二是坚持依靠沿海省市政府,充分调动各部门、地方、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是开拓科技兴海工作局面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培育新兴海洋产业,是推动科技兴海工作的突破口。四是坚持政府积极引导和企业广泛参与,是做好科技兴海工作的重要措施。
三、推进科技兴海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国家海洋局、科技部最近联合发布了《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年~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科技兴海工作的基本思路,就是要以全面落实《规划纲要》为中心,抓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抓好公益技术创新和应用,抓好科技兴海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开创科技兴海工作新局面。
(一)实施正确的科技兴海方针,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现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加快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核心是要坚持“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这是新时期科技兴海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深刻领会和认真把握,要紧紧抓住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这条主线,尽快将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加快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海洋产业从规模扩张型向增强核心竞争力转变。
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新时期科技兴海工作的首要战略任务。为此,一是要根据《规划纲要》的部署,围绕海洋产业结构升级、高新技术产业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集中力量攻克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为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技术难点,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产品,提高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率和国产化率,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群,并突出抓好三方面的重点:要优先发展具有良好基础的海洋生物技术、海水综合利用技术、海洋健康养殖和海水农业技术的产业化,进一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同时要大力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海洋监测技术、深远海技术和海洋环境保护技术产业化,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要鼓励海洋油气勘探开发装备制造技术、船舶制造新技术等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不断提高海洋装备制造能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二是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加快海洋公益技术创新和应用,促进海洋产业从数量增长型向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型转变。
要重点实施海洋产业节能减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生态化海洋工程技术、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等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广,不断提高海洋开发、保护和管理水平。与此同时,要加大海洋监测、信息、预报技术和相关知识的集成创新与应用,开发各种预报与信息服务系统和精细化产品,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为海洋产业和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人民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四)加快科技兴海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海洋产业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
一是建立一批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海洋产业化平台、高技术产业化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立海洋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尽快形成海洋技术转移网络。二是要在现有的海洋环境监测和观测站的基础上,重点建设海洋开发活动和经济活动区及重大工程区的监测平台,构建适于海洋开发和海洋产业发展的环境安全保障平台,优化海洋经济环境保障服务平台布局,建设科技兴海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标准化平台。三是要在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成熟一个建设一个,集中优势建成几个标志性的示范工程和平台,培育优势海洋产业和特色海洋产业,辐射带动海洋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推进科技兴海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为了建立健全科技兴海工作领导机制,国家海洋局、科技部将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建立科技兴海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监测、评估制度和交流平台。研究落实《规划纲要》的具体指导意见和有关政策,编制发布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指导目录和海洋高技术产品目录。在全国评选科技兴海先进单位和企业,建立科技兴海年度公报制度,进一步增强科技兴海的意识,营造有利于科技兴海工作开展的社会环境。
沿海地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要转变观念,与当地科技部门一起,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科技兴海政策措施、实施规划或行动计划,并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尽快完善科技兴海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科技兴海工作体系。要指导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为其提供必要条件。要充分利用海洋科技力量,组织产学研联合,突破重大海洋关键共性技术,建立和完善省市、县、相结合的海洋技术转移与服务体系。
(二)强化《规划纲要》实施中的协调和配合。
要努力做好国家与地方、沿海经济区域内与区域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等的相互协调和配合。国家在规划和计划上进行指导和监督实施,各地区在发挥科技兴海主体作用层面上进行联合、联动、联进。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相邻海域的省、市、区的协调配合,密切合作,主动做好规划的衔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等区域的海洋部门,要加快与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结合,建设适应沿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海洋科技能力以及具有区域特点的科技兴海平台和区域性海洋科技园区,加快形成科技兴海网络和梯度转移的良好环境。鼓励研究所与企业之间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建立科技兴海的多元、多样投入机制。
国家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兴海工作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兴海项目的支持力度,海洋公益性行业专项等相关计划向科技兴海项目倾斜支持,积极争取设立科技兴海专项资金。沿海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科技、财政部门支持科技兴海投入,沿海省市要探索设立科技兴海专项资金,海域使用金也要按照一定比例重点用于支持科技兴海项目;鼓励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积极探索科技兴海风险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海洋中小型企业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加强自主创新和发展。促进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对海洋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机制。在增大科技兴海项目投入的同时,要克服投入结构的不均衡问题,加大对科技兴海能力建设的投入。
(四)加强科技兴海人才队伍建设。
要搞好多种形式的人才培训和培养工作。加强实用人才的培养,鼓励和支持涉海科研院所同企业联合,建立起多渠道、多种形式的海洋产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为海洋产业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实现对海洋科技资源区域性的调整和优化,鼓励人才并通过人才带动技术的扩散与流动,促进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要为产学研之间的人才交流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形式,积极为地方培养科技管理人才。同时,要在社会公众中普及海洋知识,尤其要培养中小学生的海洋科学兴趣、海洋科学精神,为海洋人才的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源泉和动力。
(一)世界海洋经济发展进入全面依靠科技创新时代,使科技兴海工作遇到新挑战。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亮点。随着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对海洋研究的逐步深入,海洋开发正向着更深、更广的领域拓展,海洋生物资源深度开发日新月异,海洋工程开发活动由近海走向深海,海洋战略潜在资源不断被发现并开始向商业开采进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周期大幅度缩短。
总的看来,世界各国发展海洋经济,已从以往注重海洋产业产值的增加过渡到更加强调促进海洋产业结构快速升级、海陆产业互动、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新阶段。大力实施科技兴海已成为主要海洋国家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这也使我国的海洋科技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二)我国海洋战略地位的显著提升和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科技兴海工作迎来新机遇。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看,海洋对于解决我国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问题,拓展生活和生产发展空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海洋经济发展的趋势看,在国家提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背景下,海洋经济发展正面临着从量到质转变的跃升期。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看,海洋科技已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已具备了良好的基础。
(三)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部署,使科技兴海工作增添了新动力。
党的十七大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作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沿海地区11个省(区、市)都肩负着东部地区率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历史使命。沿海省市实现率先发展的一个重要区位优势便是临海,而临海工业带的发展,需要更加注重对海洋的利用,需要从海洋获取更多的产品、原料和空间。海洋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是实现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动力,而科技创新又是推动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
二、充分认识科技兴海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一)依靠科技兴海,才能促进传统海洋产业的升级改造。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实施科技兴海,一大批海洋实用技术得以突破,并广泛应用于海洋传统产业,促进了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为海洋传统产业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海洋渔业技术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海洋盐业和盐化工取得多项生产技术创新,船舶制造技术引领海洋船舶工业快速发展。
(二)依靠科技兴海,才能促进新兴海洋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科技兴海计划在实施中陆续培育了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化工、海洋油气、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一批新兴海洋产业,催生了一批海洋龙头企业,形成了以新技术促进海洋开发利用的新态势。实践证明,依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大对海洋高新技术等产业的培育与发展,不仅增加了海洋经济总量,也极大地促进了海洋产业的拓展和结构优化。
(三)依靠科技兴海,才能为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劲。
通过科技兴海的实施,沿海地区逐渐形成了政府引导支持,科研院所、企业、金融等联手互动的良好局面,创造出了一些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模式。通过十几年科技兴海工作的实践,我们逐渐摸索出了一些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依靠海洋科技开发,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是科技兴海工作的战略基点。二是坚持依靠沿海省市政府,充分调动各部门、地方、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是开拓科技兴海工作局面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培育新兴海洋产业,是推动科技兴海工作的突破口。四是坚持政府积极引导和企业广泛参与,是做好科技兴海工作的重要措施。
三、推进科技兴海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国家海洋局、科技部最近联合发布了《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年~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科技兴海工作的基本思路,就是要以全面落实《规划纲要》为中心,抓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抓好公益技术创新和应用,抓好科技兴海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开创科技兴海工作新局面。
(一)实施正确的科技兴海方针,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现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加快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核心是要坚持“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这是新时期科技兴海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深刻领会和认真把握,要紧紧抓住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这条主线,尽快将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加快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海洋产业从规模扩张型向增强核心竞争力转变。
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新时期科技兴海工作的首要战略任务。为此,一是要根据《规划纲要》的部署,围绕海洋产业结构升级、高新技术产业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集中力量攻克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为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技术难点,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产品,提高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率和国产化率,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群,并突出抓好三方面的重点:要优先发展具有良好基础的海洋生物技术、海水综合利用技术、海洋健康养殖和海水农业技术的产业化,进一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同时要大力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海洋监测技术、深远海技术和海洋环境保护技术产业化,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要鼓励海洋油气勘探开发装备制造技术、船舶制造新技术等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不断提高海洋装备制造能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二是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加快海洋公益技术创新和应用,促进海洋产业从数量增长型向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型转变。
要重点实施海洋产业节能减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生态化海洋工程技术、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等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广,不断提高海洋开发、保护和管理水平。与此同时,要加大海洋监测、信息、预报技术和相关知识的集成创新与应用,开发各种预报与信息服务系统和精细化产品,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为海洋产业和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人民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四)加快科技兴海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海洋产业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
一是建立一批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海洋产业化平台、高技术产业化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立海洋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尽快形成海洋技术转移网络。二是要在现有的海洋环境监测和观测站的基础上,重点建设海洋开发活动和经济活动区及重大工程区的监测平台,构建适于海洋开发和海洋产业发展的环境安全保障平台,优化海洋经济环境保障服务平台布局,建设科技兴海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标准化平台。三是要在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成熟一个建设一个,集中优势建成几个标志性的示范工程和平台,培育优势海洋产业和特色海洋产业,辐射带动海洋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推进科技兴海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为了建立健全科技兴海工作领导机制,国家海洋局、科技部将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建立科技兴海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监测、评估制度和交流平台。研究落实《规划纲要》的具体指导意见和有关政策,编制发布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指导目录和海洋高技术产品目录。在全国评选科技兴海先进单位和企业,建立科技兴海年度公报制度,进一步增强科技兴海的意识,营造有利于科技兴海工作开展的社会环境。
沿海地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要转变观念,与当地科技部门一起,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科技兴海政策措施、实施规划或行动计划,并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尽快完善科技兴海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科技兴海工作体系。要指导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为其提供必要条件。要充分利用海洋科技力量,组织产学研联合,突破重大海洋关键共性技术,建立和完善省市、县、相结合的海洋技术转移与服务体系。
(二)强化《规划纲要》实施中的协调和配合。
要努力做好国家与地方、沿海经济区域内与区域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等的相互协调和配合。国家在规划和计划上进行指导和监督实施,各地区在发挥科技兴海主体作用层面上进行联合、联动、联进。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相邻海域的省、市、区的协调配合,密切合作,主动做好规划的衔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等区域的海洋部门,要加快与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结合,建设适应沿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海洋科技能力以及具有区域特点的科技兴海平台和区域性海洋科技园区,加快形成科技兴海网络和梯度转移的良好环境。鼓励研究所与企业之间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建立科技兴海的多元、多样投入机制。
国家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兴海工作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兴海项目的支持力度,海洋公益性行业专项等相关计划向科技兴海项目倾斜支持,积极争取设立科技兴海专项资金。沿海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科技、财政部门支持科技兴海投入,沿海省市要探索设立科技兴海专项资金,海域使用金也要按照一定比例重点用于支持科技兴海项目;鼓励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积极探索科技兴海风险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海洋中小型企业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加强自主创新和发展。促进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对海洋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机制。在增大科技兴海项目投入的同时,要克服投入结构的不均衡问题,加大对科技兴海能力建设的投入。
(四)加强科技兴海人才队伍建设。
要搞好多种形式的人才培训和培养工作。加强实用人才的培养,鼓励和支持涉海科研院所同企业联合,建立起多渠道、多种形式的海洋产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为海洋产业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实现对海洋科技资源区域性的调整和优化,鼓励人才并通过人才带动技术的扩散与流动,促进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要为产学研之间的人才交流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形式,积极为地方培养科技管理人才。同时,要在社会公众中普及海洋知识,尤其要培养中小学生的海洋科学兴趣、海洋科学精神,为海洋人才的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源泉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