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生态红线范围划定 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

来源:胶东在线   发布时间:2015-05-20 18:11:21 

日前,省海洋渔业厅联合相关部门在烟台召开渤海生态红线划定部署会议。记者获悉,根据国家海洋局要求,11月山东省将完成渤海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后,12月起将对划定的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启动实施管理制度,运行管控措施。据悉,山东省的海洋生态红线划定范围为山东管辖海域。

实施渤海生态红线制度是国家海洋局贯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做出的保护渤海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用以在渤海实施分区管理,分级保护具有重要保护价值和生态价值的海域。

《渤海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办法》规定,海洋生态红线是指为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和环境安全而划定的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区的边界线。海洋生态红线区是指在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加以严格管理和维护区域,分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及重要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包括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天然河口、滨海湿地、珍稀濒危生物分布区、自然景观及历史文化遗迹、典型海岛等区域;重要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区包括砂质岸线及砂源保护海域、地质水文灾害高发区等区域。

据介绍,国家海洋局实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用途管制,负责监督管理,并会同环渤海三省一市人民政府划定各管辖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区。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方案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今年12月将对划定的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启动实施管理制度,运行管控措施。 (贾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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