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三项措施加强渔船船位管控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7-03 10:20:29 

威海市根据前段时间风险隐患渔船排查情况,针对排查出异地挂靠渔船、三无渔船、脱审渔业辅助船及无入朝许可的冷冻渔船等各类渔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隐患渔船船位管控。

一是及进进行部署。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与市公安边防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船位管控杜绝风险隐患渔船违规出海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区、开发区以船位管控为核心,对风险隐患渔船船位进行核查,对因管理措施不到位或非法进入、组织他人非法进入他国海域出现涉外渔业违规的,严肃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涉事渔船船东船长等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是实时掌握渔船船位。以严禁渔船违规进入韩日争议海域、俄罗斯专属经济区等他国管辖水域作业为重要目标,对风险隐患渔船实施重点监管,逐艘落实停泊港口或作业位置,逐艘确定渔船管控责任人。对经核查确认在我市港口停靠的,指定专人每天现场清点船位,确保渔船在港停靠;对违规出海作业的渔船,要求各市区、开发区立即无条件召回并在指定渔港集中看管。对合法作业的渔船,责令其实时开通渔船定位终端,确保在规定海区作业,远离外方敏感水域。

三是加强渔港码头监控。联合公安边防部门,组织沿海镇村、基层渔业组织等部门、单位,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形式,对辖区所有渔港、码头和渔船停泊点进行不间断拉网式巡查,发现渔船船位异常的,由相关责任人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应休渔船全部在港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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