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2012年共有休渔渔船268艘,为加强对伏季休渔的管理工作,胶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全市休渔秩序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成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伏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伏休工作会议,落实休渔值班制度,组织人员加强港口巡查工作,摸清辖区内船只动向,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伏休管理网络。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增强伏休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载体,并通过张贴休渔通告和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渔业产业政策和养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法律法规,让广大渔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的重要性,提高了广大渔民群众的资源保护意识和遵守休渔有关规定的自觉性,为休渔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海陆监督管理,把伏休制度落到实处。对全市休渔渔船实行伏休责任制和停、离港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监督。将伏休责任人落实到每名检查员,逐条落实渔船位置,实施全面监控。海陆管理,采取联合检查形式对全市应休渔船进行巡查。
四是利用休渔时机,开展各类培训。充分利用休渔期,组织渔民学习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生产技术,组织渔船进行码头消防演练和海上抢险救生演练,切实提高渔民懂法守法意识、消防意识及海上应急处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