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积极应对部分海域赤潮灾害 加强防范工作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8:43:38 

今年4月中旬以来,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由于长时间降雨,大量陆源污染物冲刷入海,加上气候异常、海面降水多、水温变化大等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赤潮多发态势。受此影响,福建省平潭、泉州等局部海域发生赤潮,渔业损失较大。
赤潮发生以后,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苏树林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专门下发《关于做好赤潮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赤潮灾害应急预案》组织落实防范措施。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海洋与渔业部门切实加强监视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受赤潮影响区域政府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防范工作,有效地减轻赤潮灾害造成的损失。
当前,福建省正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求沿海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将赤潮防范和减灾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一旦发现赤潮,要立即启动赤潮灾害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实施防控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处置、早防范。
二是要求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值守,及时监视、监测、预报赤潮的发展动态,及时发布赤潮灾害信息,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工作组,指导当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赤潮防范,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在赤潮影响海域,沿海各级政府要及时组织养殖企业及渔民,采取迁移疏散养殖网箱或下沉网箱、提早收获可上市水产品、养殖用水避开赤潮影响区域水源等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降低赤潮灾害造成的损失。一旦发生赤潮灾害,要组织渔民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切实保障渔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
四是卫生、工商和旅游等部门要共同配合做好赤潮影响区域的渔业生产和水产品流通监管等工作。旅游部门要及时关闭受赤潮影响的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以保障游客安全。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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