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边设立省级综合改革试验区 发展黄三角

来源:王媛媛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4:21 

山东省出台《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34条”),以推动山东省“一体两翼”区域发展布局的“北翼”强劲振翅。

据了解,山东省历来重视黄三角生态经济区建设,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等方面加以支持。“34 条”与以往相比涉及面广、支持力度最大。

投资:给予多方面倾斜

“34 条”提出,以东营、滨州、潍坊、莱州四大临港产业区为主体,划定约 4400平方公里为率先突破区域,作为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借鉴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的成功经验,创新运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加大扶持力度,给予改革试验区土地、财税、基础设施投资倾斜,重大项目布局倾斜等优惠政策,建立完善的对外开放服务体系,建成整体对外开放区域、科学高效开发的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对接的重要平台、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积极争取国家建设项目和建设(国债)资金投向该区域,支持东营市列为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示范城市。

土地管理:耕地指标可跨县区调整

据省发改委调查,目前,黄河三角洲区域是我国东部沿海土地后备资源最多的地区,人均土地面积约4亩,拥有未利用地 811万亩,约占全省未利用地的33% 。其中,多为国家鼓励开发的盐碱地、荒草地,适宜大规模开发建设。

为此,“34 条”提出了6条科学配置土地资源的政策,提出改革土地管理方式,在保证耕地总量不变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允许对区域内耕地保有量指标跨县(区)调整,探索对传统农业区宜开发整理为耕地的零星未利用地与成片未利用地区域的零星耕地进行对等(位置、地类)置换。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上,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黄河三角洲濒海区域土地开发建设。

金融:设立黄河三角洲开发基金

近年来,天津滨海新区设立的800亿元渤海产业基金,吸引了工商银行租赁公司、摩托罗拉财务公司等金融总部落户。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使一批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滨海新区,给滨海新区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34 条”提出,借鉴滨海新区的做法,由省政府和省直大企业以及区域相关各市(县、区)和区内大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黄河三角洲开发基金。在此基础上,吸纳金融资本、产业投资资本、市场流动资金和国外战略投资,逐步扩大规模,争取设立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同时,建立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合作发展机制,推动相互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条件成熟时,组建黄河三角洲发展银行,设立黄河三角洲开发担保公司,重点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人才集聚:省财政每年出资500万元资助

为构筑黄三角人才聚集平台,“ 34条”提出,从今年起 3 年内,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用于资助区内引进发展急需人才,并在引智项目申请、立项、资助等环节予以倾斜。此外,3年内,对到黄三角高效生态区财政困难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其工资由省财政负担 30%。对到上述困难县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其生活补贴(薪酬)和社会保险费,以及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生活、交通补贴和保险费用,省财政负担 50%。对毕业后自愿到区内欠发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年限5年以上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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