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核电一期通过国家海洋局预审

来源:海域处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5:32 
近日,国家海洋局通过山东海阳核电厂主体工程(一期)项目用海预审。该宗项目拟使用海域位于海阳市留格庄镇南部沿海海域,用海选址基本符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用海方式为填海、非透水性构筑物用海、围海和取排水口用海。根据《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国家海洋局同意该宗用海项目按规定申请项目核准(立项),并要求用海面积控制在750公顷以内。(责编: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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