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2012年文化工作要点

来源:文化部   发布时间:2015-05-20 19:15:19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2012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山东省九届十三次全委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十八大,山东省将召开第十次党代会,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筹备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全省文化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届十三次全委会精神,全力打好备战十艺节和院团改革两大攻坚战,重点抓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精品打造、文化艺术产业振兴、文化人才培养、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优秀文化艺术宣传推介、齐鲁文化“走出去”、文化艺术品牌打造等九大工程,努力开创全省文化工作新局面。

一、全力备战第十届中国艺术节

把筹备十艺节作为统筹带动全省文化建设的强力抓手,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集全战线之力做好备战十艺节的各项工作。

实施“山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时代主旋律,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强化现实题材艺术作品创作。制订“齐鲁戏剧”艺术精品打造规划,实施“十、百、千”工程,全省着力打造10台精品剧目、100台重点剧目、储备1000部优秀剧本。注重舞台艺术产品创作的原创性、知识产权保护和项目化、公司化运作,创新艺术创作生产机制,发挥艺术创作资金的调控作用,充分运用新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着力打造舞台上立得住、群众中叫得响、市场上打得开,能够支撑院团长期发展的传世之作。

实施“十艺节重点剧目创作工程”。组织由全国一流专家参加的剧目专家论证委员会,完善提升重点剧目。抓好剧本的筛选论证,确保剧本质量。搞好重点剧目创作演出和加工提高,对正在排练的剧目,精心组织排练,尽快立上舞台。对已经搬上舞台的剧目,邀请专家进行观摩指导,进一步修改加工。上半年推出60台左右的重点剧目。在对重点剧目进行加工提高的基础上,选出2025台剧目参加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展评,从中遴选出1015台优秀剧目作为十艺节备选剧目。对十艺节重点剧目整体隆重推出,组织举办全省重点剧目推介会和巡回展演,确保备选剧目达到十艺节规定的演出场次。举办“迎十艺业务建设年”成果展及艺术技能评比、全省青年京剧演员比赛、山东省民族器乐大赛等活动,锻炼队伍,发现人才,为参加十艺节单项比赛和展演打好基础。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评选、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第六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第31届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和第十届全国声乐比赛、第十届全国杂技比赛。办好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面检阅近年来全省艺术创作成果。组织开展庆祝“十八大”文艺演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文艺演出、迎新春戏曲晚会、“全省文艺院团元旦春节演出活动”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制订地方戏曲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地方戏曲专业院团建设、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搞好地方戏曲优秀作品创作生产,扩大“齐鲁戏剧”的品牌影响。继续开展“地方戏音配像”工作,扩大“依团传承”试点,搞好地方戏曲宣传推介和优秀剧目演出推广等活动,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

实施“社会文化艺术创作工程”。根据中国艺术节“群星奖”比赛要求和社会文化艺术创作实施方案,调动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社会文化艺术创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鲜明时代特征、独具齐鲁风格气派的群众艺术精品。抓好重点作品的加工提高,对已经选拔的78件重点作品,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聘请国家专家评委从中遴选56件作品,进行重点巡回指导、加工提高,并组织开展到基层演出,争取尽可能多的作品经复赛后进入全国决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圆满完成承办的全国第十六届“群星奖”音乐、舞蹈类复赛。举办第七届全省小品曲艺大赛,积极组织参加文化部举办的第14届中国老年合唱节、全国红歌会、农民文艺汇演、少儿合唱节,展示全省社会文化艺术创作成果。

实施“重大美术创作工程”。重点抓好国画、版画、油画、水彩(粉)等主要画种的创作,组织专家进行巡回观摩指导。搞好参加十艺节展评美术作品遴选,举办第一届山东省美术作品展,推出一批优秀作品,为参加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评做好充分准备。抓好山东省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实施,年底前基本完成创作任务。加强山东美术创作风格和内涵研究,组织一批省内代表性画家,开展具有齐鲁特色、时代特色的美术作品创作,推动形成在全国有影响的“齐鲁画派”。实施山东省民间文学美术创作工程。办好第二届全国群众美术书法大展。

加快推进十艺节场馆设施建设。按照承担“文华奖”全国新创剧目评比演出任务的市准备5个以上演出场馆,各市按国家一级馆标准建设市级艺术馆,并按国家标准建设市级美术馆的要求,以及十艺节总体方案对各类场馆建设的进度要求,在抓好省美术馆建设和省艺术馆改扩建工程的同时,对各市在建场馆、维修改造场馆,加强调度督导,加快新建场馆建设进度,尽快落实维修改造场馆建设资金和设计方案,争取尽早开工。各类场馆建设要严格按照使用功能要求和艺术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预留必要的设备调试和试运行时间,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组织好重大节点活动和新闻宣传。围绕扩大十艺节的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参与度,精心策划组织各类宣传活动,重点搞好十艺节节歌、吉祥物、主题口号征集发布、形象大使选拔、倒计时一周年、齐鲁信卡文化年、“喜迎十八大、备战十艺节”专业艺术展演等活动。采取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专页,在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牌、张贴宣传画,制作十艺节专题宣传片,举办中国艺术节图片展,邀请国内外新闻媒体来山东采访报道等多种方式,扩大十艺节宣传,营造浓厚的十艺节氛围。

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召开舞台艺术创作、社会文化艺术创作、场馆设施建设、社会筹资等方面的专项调度会,及时调度十艺节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筹备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精心筹备召开第一次、第二次部省联席会议,确定并发布十艺节总体方案。筹备召开省筹委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进一步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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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期完成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任务

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转制一批”院团的规范改制,“划转一批”院团的审核报批,“撤销一批”院团的核准撤销工作,推进“保留一批”院团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合并一批”院团在转企改制的基础上规范操作,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同城、同市、同业、同类演艺资源整合和国有文艺院团改组改造,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组建统一领导、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山东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动各市及所属县(市、区)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组建市级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山东演艺集团为龙头,联合各市演艺集团,打造山东演艺联盟,探索建立全省统一、互联互通的市场营销、电子票务、剧场院线等现代演艺经营网络体系,发挥综合优势,形成发展合力。认真做好撤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机构法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新公司挂牌运营、职工身份转换、社保衔接、资产划拨等后续工作。督导各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更加优惠的配套政策,落实国有文艺院团一团一场、免费配备流动舞台车和演出场次补贴等政策,确保投入不减少、条件有改善、人才不流失、发展可持续。

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已转制文化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股份制改造,培育自主经营、富有活力的市场主体,打造一批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根据国家和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三、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抓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省会文化艺术中心、省文化艺术之家、省美术馆新馆、孔子博物馆、省艺术馆改扩建、省直演出场馆改造等重大文化设施工程,积极规划建设沂蒙精神纪念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市、县按照市级三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县级两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的要求,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围绕构建“1520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进一步完善规划、优化布局,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服务人员和管理机制,推进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大院等设施建设,新建文化大院(社区文化中心)10000个、公共电子阅览室5800个(全省达到10000个),建设一批图书馆分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要。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加快制订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推进国家、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创建若干个公共文化服务先进市、县和典型服务项目,发挥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做好迎接文化部对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的督导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在完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基础上,上半年实现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全部免费开放。积极推进“一村一年一场戏”任务的落实,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制订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争取年内30%的行政村实现“一村一年一场戏”。制订并实施《山东省数字图书馆建设规划》,初步建成以省数字图书馆为龙头、市数字图书馆为枢纽、各县(市区)数字图书馆为基础的全省网络图书馆体系,基本实现全省数字图书馆互联互通。继续实施流动舞台车工程,再为基层文艺院团配送16台流动舞台车,为其下乡流动演出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利用彩票公益金支持省直文艺院团为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农民工开展文艺演出,全年演出150场以上。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由进村到入户服务,扩大覆盖面。继续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发挥“星光奖”评选、“十佳文化广场”评选等重点文化活动的示范性、带动性作用,着力培育一批优秀的、具有可持续发展价值的文化活动品牌,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推动开展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活动,开展“特色文化城市”创建评比工作。继续实施“春雨工程”,加强对边疆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

加强基层农村文化建设。在抓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同时,实施农村文化建设“百千万”工程,重点培养推出100个农村文化建设优秀项目、1000个先进团队、1万名优秀个人。推进基层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活动,评选命名一批规范化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和社区文化中心。办好第三届山东省农村文化艺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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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发展文化艺术产业

发展壮大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着力抓好新型文化业态。进一步优化布局、培育载体、打造核心层,提高文化艺术产业在文化产业中的比重。

大力培育文化产业发展载体。按照重点培育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园区“三个载体”的要求,策划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大项目,抓好文化艺术产业大集团、大项目和大园区建设。配合全省“一黄一蓝”两大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争取尽早颁布实施。积极利用省文化产业博览会、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平台,组织开展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力争新上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大项目,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上水平。组织制订《山东省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文化艺术产业加快发展。联合省内有实力和影响力的演出经营场所、演出中介机构和表演团体,组建山东演艺联盟和演艺院线,搭建演艺行业信息交流、票务流通、项目合作平台。组建山东演艺集团公司,打造山东文化演艺界的“航空母舰”。推动文化演艺与手机电视、网络电视、数字出版等现代传播体系的结合,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注重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含量,推动演出场所、演出设备、演出形式的科技提升,形成文化科技新产业,提高演艺科技装备水平。办好演出交易会,集中宣传推介全省优秀演艺作品,积极组织国内外知名品牌演艺机构、中介组织、艺术院团参展参会,为演艺行业开展合作交流、演艺产品营销搭建平台。加强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的培育管理,做好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第四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推荐申报工作。

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提升相关产业的文化内涵。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搞好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发展文化旅游项目,以文化提升旅游,以旅游传播文化。推动文化与金融融合,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授信模式,扩大直接融资。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加大对转企改制文化单位、重点文化出口企业、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扶持力度。

加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及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山东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建立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完善优质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库,搭建银企政合作平台,为文化企业融资创造更好条件。积极促进重点文化艺术产业项目纳入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着力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管理工作水平

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体制,明确文化市场管理责任主体、法律地位和职能范围;建立覆盖全省的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完善市、县机构,建立乡镇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培训规划,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比赛,建立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建立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标识、证件、着装等统一体系,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完善业务工作、岗位责任、协调协作、信息通报、绩效考评等各项制度;加快全省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中心建设,健全文化市场办公办案、动态监管、基础数据库三大系统,在全省实现文化市场管理网上执法办公办案、网上市场监控和网上基础数据查询,形成先进高效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提升全省文化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水平;建立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和财政投入保障体系。

搞好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迎接党的十八大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活动,以网络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动漫市场、出版物市场、影视市场等为重点领域,城区、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强化文化市场监督检查,确保全省文化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积极培育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的阳光娱乐项目品牌和有较强实力、发展潜力的文化娱乐经营单位。推进网吧市场连锁整合,制定推进网吧连锁整合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推进网吧连锁整合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促进网吧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研究制定推动演艺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台《山东省艺术品市场管理办法》,规范艺术品交易。开展全省文化市场先进经营单位和山东省十佳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团体法人、演艺集团(企业)以及山东省文化旅游演艺基地、山东省重点文化旅游演艺项目评选命名活动,培育一批经营品牌。

六、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生产性保护传承基地以及相关博物馆、传习所建设,加强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督导。搞好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名录体系。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实施生产性保护示范项目工程,开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推进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评选公布第二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组织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创建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机制,做好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布后的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试点建设工程,实施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建立非遗传承人扶持、培训制度,全省重点扶持1000位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举办10期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培训班。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以及山东省非遗十大优秀实践项目、十大模范传承人、非遗保护工作十大亮点评选。搞好“文化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办好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加强古籍保护工作。基本完成古籍普查工作,加快古籍整理审核,加强对普通古籍、珍本善本等文献的保护,推进基本古籍数字化工作。加强濒危古籍修复,举办全省古籍保护研修班、修复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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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积极推进文化创新与艺术科教工作

依托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和科技创新项目,发挥创新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省文化领域加强创新,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搞好“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促进文化创新深入开展。

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进行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攻关,加强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发挥现代科技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引擎作用,提升文化产品层次,提高文化科技原创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开展“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

加强艺术科学研究和理论创新。紧密联系全省文化艺术建设实践,深化、拓展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着力推出一批代表国家水平和全省最高水平的艺术科学研究成果,发挥艺术科学的理论指导作用。开展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立项评审和全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搞好国家重点课题“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管理运营模式创新研究”,为十艺节提供全程科技服务。积极开展艺术院校科研教学实践共建,举办全省艺术院校舞蹈、美术比赛。做好参加“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青少年钢琴比赛、民族器乐比赛和“桃李杯”舞蹈比赛的选拔、推荐,以及全国艺术科学工作现场会(山东)、国家艺术学科研项目评审会筹备服务工作。

八、深化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积极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孔子文化”的品牌效应,组织开展“孔子文化”的对外展览、展示、传播系列活动,办好“孔子文化周”、“孔子文化世界行”、世界儒学大会等活动。挖掘利用全省代表性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歌舞杂技、地方戏曲等资源,策划实施一批富有山东特色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办好在德国柏林中国文化中心举办的“中国山东汉代画像石拓片展”,与文化部港澳台办公室合作举办“情系齐鲁—两岸文化联谊行”大型文化交流活动。继续实施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立“山东书架”计划,在柏林、马耳他中国文化中心开设“山东书架”,并举办农民画展。组织艺术团参加韩国丽水世博会,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出团参加澳门第23届艺术节。做好艺术节考察团赴英国、丹麦考察工作。积极参与海外山东文化中心建设。

坚持政府交流与民间交流相结合、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相结合、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发挥好友城之间文化交流作用,拓宽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拓展对外文化交流领域。

九、精心做好优秀文化艺术宣传推介工作

采取在国家、省级重点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开辟专栏、专题、专门频道,在公共文化场所开辟专门阵地等方式,大力宣传推介全省优秀文化艺术作品、优秀文艺工作者、文化工作先进典型和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办好《大众日报》“大众文化”专刊、山东广播电视台“综艺·十艺节”频道,与《中国文化报》联合办好“艺彩山东”专刊。与山东广电网络公司合办“山东文化”,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通过广电网络进入千家万户。组织开展重点剧目宣传推介活动,与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山东电视台合作,举办“迎十艺”山东省优秀创作剧目展播。推出山东优秀青年演员电视专题系列节目,遴选一批艺术水平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青年演员,利用媒体进行重点宣传。邀请国家、省主流媒体,精心策划组织迎接党的十八大山东文化强省建设系列采访报道活动。

十、不断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适应建设文化强省的需要,制订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和政策措施。

结合建立省级文化荣誉制度,抓好高层次文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推动制订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政策,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领军人物、名家大师和创新创业团队,加快高层次文化人才聚集,构筑山东文化人才高地。建立首席专家制度,实施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对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有突出贡献特殊人才、德艺双馨艺术名家、濒危稀有剧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团体,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专门扶持政策。

围绕备战十艺节加强专业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搞好戏曲名家授徒、新秀拜师、苗子培养活动,加快后备人才培养,形成梯次人才结构。举办全省舞台艺术“迎十艺业务建设年”成果展示暨艺术技能评比、舞蹈编导培训班、戏剧导演培训班、青年京剧演员培训班、多媒体设计与创作培训班。

强化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等相关政策,加强对基层文化队伍的培训,逐级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继续实施乡镇文化站长培训工程,年内完成对全省乡镇文化站长的轮训。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积极扶持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遗传承人。开展先进基层文化工作者评选活动,搞好“齐鲁文化之星”培养选拔工作,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机制,激发基层文化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

十一、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届十三次全委会精神,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文化事业单位和国有文化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认真组织好党的十八大和山东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以此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加强党性锻炼、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抓好窗口单位为民服务活动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推进作风改进,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员年度培训计划,抓好党员和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团结、凝聚群众的作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加强文化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干部选拔任用、专项资金使用、行政审批、重点基建工程招投标、文艺评奖评审活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审查审计,推进党务、政务、院务、馆务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坚持规范操作,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强文化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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