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建立渔船异地防台管理工作制度

来源: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6:34 

每次台风袭击,都有渔船按就近原则在异地避风。此类渔船的防台工作,存在着不服管理,职责不清,推委扯皮等问题。近日,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了渔船异地防风管理工作制度。

一、渔船异地防风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当地的统一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台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各级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要像管理本地渔船一样加强对异地渔船的管理,合理安排此类渔船的泊位,督促其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三、船籍港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把灾害天气信息及时通知到每一艘渔船的渔民,切实做好渔民的劝导工作,要求每艘渔船提前返回港内避风,及时掌握在异地防台渔船的具体情况,加强对渔民的教育,要求渔民严格听从当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的指挥和调度,并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和当地政府的要求,及时撤离渔船上岸避风,以减少人员伤亡。

四、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及时通报异地渔船防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报告海区局协调处理。

五、认真落实完善渔业应急突发事件的责任人和联络方式,将异地渔船避风遇险纳入当地应急处理机制。有渔船异地避风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应急值班负责人或联络方式主动向避风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防台期间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中,一旦发现异地渔船存在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渔船原籍港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异地港有关部门配合,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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