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赐贵:凝心聚力 奋力夺取海洋事业发展的新胜利

来源:海洋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5-05-20 19:34:56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总结回顾2011年海洋工作,认真分析当前海洋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安排2012年全国海洋工作的重点任务。

下面,我代表国家局党组讲三个问题。

一、2011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海洋系统落实六项重点任务、提升六种能力、增强六个方面意识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海洋经济发展形势呈现喜人局面

2011年,国家局进一步密切了同沿海地区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共同落实“十二五”规划对发展海洋经济的总体部署,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动沿海地区区域开发开放,使海洋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据初步估算,2011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预计将突破4.3万亿元,比去年增长13.1%,全年新创造的就业岗位将达70万个。随着东部率先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一系列政策规划的出台,新兴产业、高端人才、海内外资金正在快速向沿海地区聚集,海洋开发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展,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显著提升。今年,国家局又配合国家发改委等综合部门,在已有沿海区域开发开放规划的基础上,主动呼应沿海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积极推动国务院先后批准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舟山群岛新区、平潭综合试验区等区域规划。为助推沿海经济发展,国家局还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安排了2万公顷的海域用于填海造地,启动25个海域海岸带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总额5.6亿元,公布了176个可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选划了7个国家级海洋公园,新批了7个临时海洋倾倒区,减免了34个公益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金共达7552万元。圆满完成了山东、浙江、广东三个省的全国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 成功举办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国际高峰论坛、浙江首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为区域海洋经济的发展搭建了良好平台。顺利启动了省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各省市海洋部门在发展海洋经济上也有许多新创举,山东积极进行了海洋产业发展政策、海洋经济园区建设方面的探索;江苏提出了构建以沿海、沿江为两轴的海洋经济产业带、海洋经济五年翻番的战略构想;浙江公布了31个省级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并为宁波市象山县旦门山岛发放了全国第一本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广东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努力打造提升全国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区。

(二)海洋战略研究与规划法制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局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当前国内外海洋事务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以建设海洋强国为总目标,部署开展专题研究,现已取得一批富有建设性的阶段研究成果。启动了海洋综合管控能力、海洋环境容量、南海合作与发展、海洋管理体制机制、海洋文化建设等重大课题的研究。根据海洋工作实际,对陆海统筹的内涵进行了理论探索,就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进行了深刻思考,提出了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五个用海”的工作理念。

海洋规划的编制取得显著进展。国家局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极地考察“十二五”规划》已开始实施,《国际海域资源调查与开发“十二五”规划》即将印发。《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均已进入上报国务院审批程序。《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已基本成熟,正与发改委联合征求各部门意见。《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已列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计划,即将颁布。天津市已经通过并印发了《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十二五规划》。浙江、广东批准实施了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福建、广西两省、区的海岛保护规划已报政府审批。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海洋观测预报条例》正待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南极活动管理条例》也已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三)海洋综合管控与行政执法能力稳步增强

11个沿海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修编工作已进入征求部门意见阶段。与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明确了全国围填海总量和分省计划指标。加强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的审查与评估,通过计划管理、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对围填海的规模和节奏进行了有效调控。海域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完成年度任务。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不断加强。基本完成省际间和县际间的海域勘界。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用海秩序,加大了对军事用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渤海油气开采的管理力度。上报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17个,批准用海面积4151公顷,其中批准填海1888公顷;批准区域用海规划10个。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全年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4100本,确权面积17万公顷。

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的外业调查基本完成,实现了除港澳台及西沙、南沙岛礁以外全部海岛的现场调查,普查整体登岛率达到80%。完成了所有海岛的命名、更名、注销等名称标准化处理和1660块海岛名称标志的设置工作。海岛整治修复稳步开展,支持地方海岛整治修复项目20个,累计资金4亿元。全面推进了国家海岛监视监测系统建设,完成了所有海岛航空遥感历史数据的处理和入库,实现了3000个海岛基于航空遥感数据的三维可视化管理。

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依法严格进行项目环评审批。加大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滨海湿地固碳示范区建设。推进创新型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有海洋环境监测机构232个。针对海洋环境状况、主要的污染源及环境风险,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强化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资质管理,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专业技术竞技大奖赛”。以卫星微波遥感监视为主体的全天候、全天时、全覆盖的监控体系已进入业务化运行。依法科学稳妥地组织开展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处置工作。国家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赴事故现场检查,研究部署工作。成员单位之间密切配合,协调推动处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海监、监测等部门的同志在事故现场开展了大量监视监测等基础性工作,目前仍在一线坚守岗位,实属不易。国家局认真落实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溢油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改,定期公布海上监视监测信息。及时妥善处理了绥中36-1油田溢油、珠海终端天然气管线泄漏、锦州93油田溢油等其他突发溢油事件。积极稳妥应对日本核泄漏事故,在做好管辖海域放射性监测的基础上,将监测海域拓展至西太平洋水域。在此过程中,及时向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社会公众通报信息,科学引导舆论,消除社会恐慌情绪,树立了海洋部门的良好形象。认真做好赤潮、绿潮灾害的监视监测及预警。在破解渤海入海污染物总量、渤海海峡水交换和物质交换通量、重点海域环境容量和纳污能力等技术难题方面取得新突破。广东加强海上项目赛场的海洋环境监测,保障了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水上赛事成功举行。

海洋行政监察执法工作不断加强。重点强化了对区域用海规划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了日常巡查频率,深化了对用海项目的全程监管。“海盾2011”行动立案72起,“碧海”专项执法行动立案138起。全面启动全海域油气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工作。海洋执法监察能力进一步增强,船舶飞机二期项目7艘千吨级海监船、3架海监飞机建造完成,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支持的36艘省级维权执法船、54艘海岛保护和管理执法快艇建造工作进展顺利。29个中国海监执法基地维修改造项目正在抓紧前期准备,2个已全面实施。中央专门安排资金3.8亿元,用于海监执法指挥系统建设。

(四)海洋科技支撑与防灾减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成功组织“蛟龙号”载人潜水器5000米级海试,最大下潜深度达到5188米,这标志着我国已具备载人下潜到达全球70%以上海洋深处的能力,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第一颗海洋动力环境卫星“海洋二号”的成功发射,使我国首次具备了航天高精度获取海洋动力环境数据的能力。908专项取得的一大批重要成果,已广泛应用于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工作的众多领域。“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全面建成,开始业务化试运行。联合科技部、教育部、自然科学基金委成功召开了全国海洋科技大会。科技兴海计划深入实施,向中央财政申请到2012年的专项资金达4.85亿元。上海临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被认定为国家首个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海洋生物产业被列入国家首批启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海水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功组建。海洋能资源的示范、研发、支撑服务体系建设进度加快。海洋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编制完成了《中国海洋观测网总体规划》,在西北太平洋布放了4Argo浮标和表面漂流浮标,将我国的海洋观测领域由近海向深海大洋进行了拓展。制定了《海洋观测仪器设备应用标准化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海洋观测的技术支撑体系。海洋环境与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完成原型系统建设。成功地完成了日本3·11地震海啸的应对工作。圆满完成了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啸等海洋灾害应对,开展了边缘海模式和汛期气候形势影响评估研究,建立了业务化的海洋气候预测影响评估体系。成功举办了泛太平洋海啸演习,圆满完成了南海部际联合搜救演习任务,同时组织开展了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海上搜救、大洋航路等专题保障服务系统建设,完成了精细化预报方案的设计。大力提升海洋灾害防御能力,推进全国沿海大型工程风险排查和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编制完成了《海洋灾害风险排查和区划工作方案》、《海平面上升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沿海省市海洋灾害预警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如福建完成了33个警戒潮位核定和454条千亩以上海堤高程实测和图册编制工作,改进完善了漫堤预警决策支持系统,开展了台湾海峡海洋观测与预警报示范区建设。海南开展了海洋灾情调查和海平面变化调查评估,完成了南海区海洋灾害趋势预测任务。

(五)海洋权益维护与对外合作交流力度不断加大

维护领土主权和战略安全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作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了海洋权益的研究和主张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

一是我国提出的7个国际海域海底地名提案获国际组织通过,第一次将中国人提出的海底地名写入了国际海底地名册。

二是继续开展了全海域定期维权巡航执法。监管重点是外国在我主张海域进行的非法油气勘探开发、海洋测量、军事侦察活动。为我油气田安全作业及油气勘探提供护卫护航。地方参与维权执法的机制更加成熟,辽宁、江苏、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市分别参与了今年的维权执法巡航。

三是海洋议题正式纳入国家领导人外事活动议程。先后参加了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的外事访问,在此期间与印尼、泰国签署了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印尼巴东海洋联合观测站建成并试运行,在印度洋布放的第一套深海浮标正式进入我国业务化运行网络。“中美海洋与渔业科技合作框架计划(2011-2015)”、“联合开展印度洋、南大洋中长期观测重大合作项目”成为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成果。积极拓展与加拿大、英国、冰岛、比利时等国家在海洋与极地领域的务实合作。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亚太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获国务院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批准。“中国南部沿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东亚海计划等国际项目进展顺利。“厦门国际海洋周”和“海洋生态文明国际论坛”成为沿海城市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

四是极地和大洋科学考察成果丰硕。圆满完成国际极地年中国行动计划,首次召开了极地考察工作会议。第27次南极考察队顺利完成考察任务,第28次队各项考察按计划开展,北极黄河站年度考察任务按计划实施。“大洋一号”船完成时间最长、航程最远、考察区域最广的第22航次任务,新发现16处海底热液区。经国际海底管理局批准,我国在西南印度洋国际海底区域获得了1万平方公里具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开采权的多金属硫化物资源矿区。

(六)海洋文化建设与舆论宣传蓬勃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助推海洋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在中宣部的指导与支持下,共同研究形成了增强海洋意识、扩大海洋宣传、推进海洋文化建设的九点意见。在大连成功举办的以“辛亥百年海洋振兴”为主题的“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吸引了许多海外华人的热情参与。国家海洋局与海军政治部联合摄制的《走向海洋》大型海洋文化纪录片正在播出,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在全国科普日、防灾减灾日期间,23个海洋科普教育基地、9个极地科普教育基地、2个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普及海洋知识的宣传活动。评选表彰了“2010年度十大海洋人物”。第28次南极考察队从天津港出发,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第5届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舟山群岛-中国海洋文化节、中国(象山)开渔节等海洋文化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海洋文化氛围。

海洋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海洋形势发展变化,充分发挥和利用多种宣传渠道,着力加强对海洋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海洋专报》、《海洋舆情》向上反映情况。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媒体加大了海洋宣传力度。中央电视台对“蛟龙”号5000米级海试全程进行了现场直播。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处置进行全面客观报道,有效引导舆论。

(七)党风廉政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全面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加大并拓宽了监督工作力度与渠道,对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海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视群众信访,认真核查审计署移送的相关线索问题,严肃查处了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在清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清理“小金库”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制定出台了《国家海洋局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海洋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泛海人才战略思想进一步贯彻。经中央批准,《全国海洋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圆满完成首次全国海洋人才资源统计与评价工作。启动了全国海洋“双百人才”计划,首批20名优秀业务专才即将赴国外留学深造。与教育部、省市政府共建高校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成立了“涉海科教联盟”,共建高校增加到28所。全系统领导班子的结构更加优化,重德、重绩、重基层、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更加鲜明,干部选任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纵向比上升3.29个百分点,横向比高出5个百分点。分级分类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初步形成,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先后有177名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各类培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海洋管理体制机制研究进一步深入,机构编制得到加强,国家局机关增设了海岛管理司,成立了海洋减灾中心。地方海洋行政和执法机构得到强化,山东、海南海监队伍升格,辽宁、天津、福建、广东增加了机构编制,广西海监执法队伍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

一年来,海洋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各单位各部门在安全、保密、维稳、工青妇、统战、群团、老干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各方面也都做了大量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沿海各省区市海洋厅局工作成绩显著,为促进沿海地方海洋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总结全年的工作,可以清晰地看到,全国海洋工作总体上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海洋事业更加重视。一年来,中央领导对海洋工作的指示批示142件,对海洋事务重大问题给予了关心关怀、鼓舞和指导。克强副总理春节前通过视频慰问一线极地和大洋考察队员。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海洋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海洋对人民生活的影响越来越直接,同时也说明海洋部门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使命越来越光荣。这也是做好海洋工作的保证。

二是中央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海洋工作更加关注。今年,我们先后与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中编办、国办、外交部、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环保部、海关总署、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研究室、国管局、总参、海军等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同志、16个沿海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党政主要领导以及一些民主党派中央和多所高等院校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广泛接触与交流。各省市各部门对海洋事业的关心,对海洋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工作的有力鼓舞。

三是海洋部门经受住更加严峻的考验。一年来,我们经受并有效应对了大的考验,日本地震引发海啸并造成核辐射污染、蓬莱19-3油田溢油事件,这些重大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影响。我们的有效应对与稳妥处置,体现了海洋工作者高度的责任感。这是对执政能力和维护国家形象的重大检验。

四是舆论对海洋工作的报道更加密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中央各大主流媒体对海洋工作的宣传报道、重大事件的讨论,相当于“十一五”期间的总和。随着沿海开发开放力度的加大,地方媒体对海洋工作取得的成就、海洋经济发展的态势也都给予了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正是因为有了媒体的传播,现在社会上谈论海洋的人多了,关注海洋工作的人多了,这是对我们做好工作的监督和推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成效,我们深切地感到,海洋工作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亲切关怀,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离不开历届党组和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在此,我代表国家海洋局党组向关注、支持和帮助海洋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海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深深地感到海洋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不足:一是管理难度加大,海洋宏观战略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二是用海矛盾突出,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的理念、方法与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三是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任务艰巨,支撑海洋事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的改善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海洋权益斗争激烈,维护海洋主权和深化国际合作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上述问题要在新的一年认真研究,力争解决得好些。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国内外海洋事务都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

从国内看,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海洋工作在国家全局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凸显。一是沿海区域开发开放对海洋空间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从海洋开发利用现状和地方海洋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对海域空间资源的刚性需求会持续上升,海域、海岛、海岸线等空间资源的稀缺性逐步显现,行业用海矛盾将日益突出。二是沿海产业结构调整对培育和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沿海地区的能源、资源、环境瓶颈日益凸显,迫切需要培育和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海洋经济和沿海区域开发的可持续发展。三是人民群众对优美安全海洋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目前,我国近海海洋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局部海域甚至出现逐年加重的势头,这给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都造成了巨大威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境意识的增强,对洁净优美的海洋环境有了越来越强烈的期待。四是沿海区域发展对防灾减灾的需求越来越迫切。随着沿海各地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各类经济、产业要素和人口正在加速向沿海聚集,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日趋活跃,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形态正在进一步深化,这都对我们提升海洋环境保障工作的覆盖面、针对性和精细化程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五是广大基层用海者对维护自身权益的需求越来越迫切。随着海洋经济飞速发展,各类海洋开发活动在空间、资源以及环境利益上的矛盾越来越多。同时,由于海洋污染等环境违法事件的发生,也导致用海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进一步加剧。公平、公正、高效地维护用海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各级海洋管理部门践行执政为民宗旨的崇高使命。

从国际看,当代全球海洋发展的主要趋势是竞争与合作交织、挑战与机遇并存。国际社会和联合国都认为21世纪是“海洋世纪”,作为“海洋宪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开始生效,极大地扩展了沿海国海洋管辖权。沿海国纷纷通过立法、声明、管控等方式,扩大本国的海洋管辖权。

进入新世纪以来,以控制海洋通道为重点内容的传统海洋争夺战已经发展为全方位的海洋博弈。国际海洋事务围绕着创设国际海洋法律新规则、抢占海洋科技“制高点”、开展海洋合作等问题发生变化。一些沿海国通过主张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简称外大陆架)、申请国际海底区域矿区、加强在南北两极的实质性存在、设立海洋保护区等不同方式,不断地拓展其海洋利益。

目前已有49个国家向联合国提交了外大陆架划界案,所主张的外大陆架总面积超过250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沿海国所主张的大陆架面积增长了四分之一。进入新世纪,深海生物基因资源成为“新宠”。关于深海生物基因资源采探及国际海底区域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制度的构建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相关规则正在酝酿和制定过程中。

南北两极地区是影响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区域之一,也是资源的宝库。为了开发和利用南北两极地区,有关国家大力推进南北极的科学考察等活动。围绕公海的争夺日益激烈。

国际海洋事务的变化也提供了新的合作和发展机遇。2011年,联合国提出了以发展“蓝绿经济”为核心的海洋发展之路。保护海洋环境、支撑绿色经济、改善海洋行政管理以及增强可持续利用海洋的能力,已成为当代海洋发展的主要内容。沿海各国高度重视海洋发展。已有20多个国家发布了国家海洋战略,并围绕海洋权益、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等制定政策。

回顾一年来国际及周边海洋形势变化与发展,我国始终坚持对话与合作、维权与维稳并重的立场,冷静应对各类挑战,在积极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同时,为维护世界和周边海洋的稳定与和平、合作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内外海洋形势的发展变化,对于我们海洋部门来说,既是严峻的挑战,也是难得的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保持更加清醒的头脑,紧紧围绕“三个六”的工作部署,审时度势、趋利避害,善抓机遇、战胜挑战,才能夺取海洋事业发展的新胜利。

2012,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国发展历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要一年。明年海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十二五”规划对海洋工作的战略部署,坚持陆海统筹,落实“五个用海”要求,着力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着力提升综合管控能力,着力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着力拓展海洋发展空间,着力增强队伍素质,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更加奋发昂扬的斗志,出色完成2012年各项任务,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012年海洋工作的重点任务是:

(一)坚持陆海统筹,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放眼全球,世界强国无一不是海陆兼备的大国。坚持陆海统筹,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既是推动海洋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海洋强国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实践证明,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陆域经济的辐射和带动。同样,陆域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海洋经济的拓展和提升,两者之间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因此,必须坚持陆海统筹,努力在海域与陆域开发上做到定位、规划、布局、资源、环境、防灾等六个方面相衔接。

一是充分发挥规划对海洋经济的政策引领作用。明年一季度,要全力推动《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全国海岛保护规划》颁布实施。同时,省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积极推动相关配套规划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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