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总队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应对海洋灾害、事故灾难和涉外突发事件

来源:赵颖翡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7:17 
6月2日,中国海监总队召开会议正式宣布中国海监应急管理机制成立。中国海监总队领导及总队应急管理机制成员2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建立局应急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中国海监总队于年初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国海监总队应急管理机制的通知》。按照国家重大突发事件、公共事件处置程序,中国海监总队应急管理实行在总队党委领导下,总队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各工作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应急管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实现有力、有效、协同应对海洋灾害、事故灾难和涉外突发事件,全面履行信息汇总、灾害处置、综合协调、指挥调度和应急值班等职责。
会上,中国海监总队有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介绍了机制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情况。中国海监总队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总队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组长由中国海监总队党委书记、常务副总队长孙书贤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专家组,应急办下设应急值班室、灾害灾难应对组、涉外事件协调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和应急新闻发布组等5个办事部门。按照应急响应流程,一旦启动应急管理程序,总队应急管理机制各部门将会立即作出反应,按照“第一响应、快速处置、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的原则迅速进入工作流程。
会议明确了中国海监应急管理体系下一步工作计划,即在6月10日之前,各办事部门须对各自职责进行细化,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为保证机制科学运行、实际有效,中国海监总队还计划在下半年举行应急事件处置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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