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区启动大规模海洋执法行动

保护海洋环境与资源 维护区域开发利用秩序

来源:柳凤林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8:09 
昨日上午,中国海监2008年度北海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启动仪式在山东省日照市举行。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局长王志远、副局长刘心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守信,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展德江,河北省海洋局局长王保民,天津市海洋局副局长李连增参加启动仪式。中国海监总队总队长助理肖惠武、日照市副市长许超专程出席。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山东、辽宁、河北、天津市总队以及日照、青岛、威海、烟台、潍坊、东营、滨州7市支队的领导共近8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中国海监18、22”船、“中国海监10、4081”执法艇和“中国海监7772”飞机组成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首航编队。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规模空前、力度空前,不仅集中了北海总队和北海区三省一市的执法骨干,动用了海监飞机、船舶和执法车辆等执法装备,而且得到了北海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王志远局长和三省一市海洋厅局分管领导亲自指挥,采取海空联合、岸海联合、四级联合(海区、省、市、县)的方式进行联合执法。
此次行动主要瞄准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探索建立适合北海区特点的四级海监联合执法机制;二是要总结固化一套联合执法检查的文书格式,即科学的运行机制;三是要总结推广一批依法管海、用海的先进典型;四是依法严肃查处一批违法用海案件。通过这些目标的实现,最终要起到两个作用:一是增强国家与地方海监的协调行动能力,提高中国海监的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海监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宣传海洋法律法规,提高海区涉海单位、作业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依法用海意识和海洋环保意识。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及配套法规,重点对围海造地用海项目进行检查,查处各类违法用海行为,维护正常的海域开发秩序;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包括海上油田、平台、储油设施、海底输油管道、陆地处理终端等进行检查,查处各类损害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对海洋倾废包括倾倒区、倾废船进行检查,查处各类损害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对海洋自然保护区进行检查,对河口、排污口、生态监控区、海水浴场、海上油田等重点海域进行监测,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查处各类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依据《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对铺设海底电缆管道活动进行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将历时45天。各单位在行动中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必将使北海区海洋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新的突破,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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