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海域使用管理专项督察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9:49:38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海域使用管理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同时制定并下发了《全省海域使用管理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确定近期对沿海7市及其所辖的县(市、区)海域使用管理进行专项督察,以此加强全省海洋与渔业督察工作,提高海域使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海洋与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海域使用管理专项督察,这在全国尚属首位。

海域使用管理专项督察是对《海域法》实施以来海域使用审批项目进行复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海域使用审批项目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二)海域使用审批材料是否齐全,海域使用审批程序是否完整;(三)海域使用审批中是否存在划整为零分散报批情况;(四)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处理是否得当,拆迁渔民是否得到补偿安置;(五)海域使用金是否按时足额征缴;(六)其他需要督察的内容。

本次督察采取自查和督察相结合,省、市、县三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联动,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方式,工作共分准备阶段、自查阶段、省厅督察阶段、报告反馈及整改阶段、验收阶段等五个阶段。省厅审批的海域使用项目的自查、督察2011年底前完成,对各地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海域使用项目的督察、验收力争在20125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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