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习贯彻《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座谈会提出:搭建依法管海用海的“高压线”

来源:孙承君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8:17 
近日,中共山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在济南召开学习贯彻《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座谈会。中共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维新,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办公厅主任王喜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副厅长刘元林、纪检组长王松及国家海洋局监察专员办公室、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烟台市政府和日照港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王维新副书记在会上指出,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联合颁布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规范海域使用管理活动,提高海域使用管理水平,惩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维新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处分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协力搭建依法管海、依法用海“高压线”。《处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重要规章,对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量纪标准及其处分幅度作了明确规定,是查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海洋行政主管和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处分规定》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依法依纪查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协调配合,严肃查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逐步建立防范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落实。同时要广泛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保护海洋、监督海域使用管理、检举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氛围。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及烟台市政府、日照港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发了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侯英民厅长在会上表示,全省海洋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依法行政、严格自律,切实担负起为我省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在具体工作中,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工作体系,做到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加强”。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