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
为确保北部湾海域通航安全,海水不受污染,广西壮族自治区海事局25日在南宁宣布,广西将于
广西海事局副局长张志颖介绍,《规定》实施后,北部湾沿海港口将实行船位报告制度,进出港口的外国船舶、客船等船舶都要向广西海事局指挥中心报告,各港口还将采取分道通航等措施维护船舶进出港航行秩序。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海事部门将对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进行通航安全评估和防污染论证,要求码头、装卸站(点)、航运企业等单位制定防治污染的应急预案,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水上水下活动的管理。
据悉,为确保《规定》的落实,广西海事部门已经完善了船舶监控系统、通讯网络和信息报送机制等海上监管硬件设施建设。张志颖表示,广西海事局将严格执行规定的要求,通过建立船舶报告制度和使用沿海交通管理系统等措施,保障船舶安全航行,防止污染海洋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