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出台十一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9:59:46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了《行政应诉办法》《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等11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为推进江苏省海洋与渔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随着江苏推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该省沿海等周边地区涉海涉渔等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增多。为保障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制定并出台了行政应诉等11项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这些制度明确对重大、疑难案件,在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等有较大争议时,行政机关接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应诉通知,应当由法制部门统一受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努力平息纷争、化解争议,树立行政机关在社会上良好的应诉形象。这些制度还明确了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和被申请部门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因故意违法办案或者过失违法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批准人因拒不采纳承办人对案件处理的的正确意见而造成案件错误的,均要追究责任。

11项制度的出台,明确了行政机关依法处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案件的责任和目标,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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