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在日照渔港监督处(中国海事仲裁委日照办事处)两位调解员耐心、规范的调解下,鲁东港渔1988船东与鲁东港渔1619船东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渔船碰撞和解协议,肇事船鲁东港渔1988船东同意按照100%的责任比例一次性赔偿给鲁东港渔1619船东船舶损失等费用人民币10.5万元。
据悉,本案是中国海事仲裁委日照市办事处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起并仲裁调解成功的渔业海上碰撞事故纠纷。体现了海事仲裁具有独立公正、程序简便、收费便宜的优点。同时,根据《中国海事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海事仲裁还具有法律可执行性,一裁终局,省略了诉讼等繁杂的司法程序。通过发挥渔港监督职能与仲裁相结合,以海事仲裁的方式解决渔业海上纠纷是一种全新的探索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