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长岛近海风电发展规划》评估会议举行
来源:海务处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9:05
3月29—30日,由山东省工程咨询院组织的《山东省长岛近海风电发展规划》评估会在长岛举行,我厅应邀派员参加了会议。
《山东省长岛近海风电发展规划》是中国国际咨询公司、中国风能协会受长岛县人民政府委托编制的。《规划》提出的2008—2018年长岛县西南部海域风电建设规划总容量为1500MW,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风电场位于庙岛正南方向,距离岸边约2公里的海域,占用海域面积约13平方公里,规划容量50MW,计划 2009年建成投产。
会议认为,开发新能源,特别是开发以风电资源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是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岛地处渤海湾海峡的富风区域,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开发风电资源既有资源优势,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方针。会议原则同意《山东省长岛近海风电发展规划》规划的一期风电场建设内容,并建议后续发展规划应与国家和省电力、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相适应,本着生态和谐、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实施。
我厅针对风电场选址的海洋功能区划、海域管理界线、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工程地质等要素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长岛近海风电发展规划》是中国国际咨询公司、中国风能协会受长岛县人民政府委托编制的。《规划》提出的2008—2018年长岛县西南部海域风电建设规划总容量为1500MW,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风电场位于庙岛正南方向,距离岸边约2公里的海域,占用海域面积约13平方公里,规划容量50MW,计划 2009年建成投产。
会议认为,开发新能源,特别是开发以风电资源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是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岛地处渤海湾海峡的富风区域,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开发风电资源既有资源优势,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方针。会议原则同意《山东省长岛近海风电发展规划》规划的一期风电场建设内容,并建议后续发展规划应与国家和省电力、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相适应,本着生态和谐、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实施。
我厅针对风电场选址的海洋功能区划、海域管理界线、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工程地质等要素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