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确定2008年全省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来源:天津市水产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0:09 

近日,省厅下发了《2008年全省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点》与《要点任务分解》,对2008年全省渔业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通知指出,2008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安全工作要全面贯彻1月1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目标,以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为主线,以深化渔业安全“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方法,着力提升安全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实现省政府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保持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通知部署,2008年渔业安全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1、全面落实行业监管与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夯实渔业安全“双基”工作。坚持“属地管理”、“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量化管理,积极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切实将各项安全管理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推动渔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2、以专业培训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船员特别是职务船员的安全生产综合素质。以实际操作技能为重点,大力加强渔业船员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切实增强渔民自我保护和应对海上突发事故的能力;3、严格渔船安全检验和签证工作,确保渔船安全适航质量。加强对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和渔业辅助船等各类渔船的检验工作,进一步强化渔船进出港签证和登船检查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渔船出海生产,把好渔船适航关。严格执行渔港防火和停港渔船防火制度,全面加强停靠港渔船的安全监管;4、严督细查,严格整治,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抓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综合治理和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按照“五严”、“四不放过”的要求,组织开展查安全组织机构,查渔民安全培训教育,查渔港安全管理,查渔船安全适航质量“四查”活动;5、认真落实各项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故的综合应变能力。积极协调涉海有关部门,整合海上救援力量,构建起省、市、县三级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渔业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以渔政船、渔船为主体的渔业应急救援队伍,全面组织好海上遇险遇难船舶和人员的应急救援工作;6、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渔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尽快设立各级渔业安全监管常设机构,充实人员,加大投入,建立起人员资金到位、职责分工明确的渔业安全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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