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推动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全国海洋厅局长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3-06-07 13:25:37 

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志辉作重要讲话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推动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2008年全国海洋厅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孙志辉
2008年2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海洋厅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海洋工作,全面推动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开好这次会议,对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洋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曾培炎副总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五年来海洋工作成效显著。希望你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海洋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月1日,培炎副总理来我局慰问极地考察队员时,对去年的海洋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过去的一年,我国海洋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海洋开发秩序得到维护,海洋生态环保逐步加强,海洋管理和执法能力提高,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在讲到今后的工作时,他又强调:“21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新时代,各国在海洋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中国是海洋大国,要建设成为海洋强国,必须增强全民族的海洋意识,加大海洋工作力度,合理开发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经济,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2月5日,培炎副总理又专门为我局题词:“加强海洋管理,维护国家权益。”这一切,都体现了国务院领导对海洋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我们海洋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国家局党组讲四个问题。
一、2007年海洋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7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海洋事业大踏步前进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促进了海洋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权益维护、海洋科学研究和公益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海洋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显著提升。
随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海洋经济连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并且逐步从注重数量增长,开始向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2007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24929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11%。海洋经济的区位优势不断显现。环渤海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海洋生产总值均超过7500亿元,占到了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近70%。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出现积极变化。2007年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为5:46:49,与去年相比,以海洋渔业为主体的第一产业比重降低,工业制造业比重进一步提高,高技术为支撑的海洋新兴产业不断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力、海洋石油、海水利用、海洋工程在海洋经济中所占比重,已由2001年的5%上升至2007年的11.26%。涉海就业规模持续扩大。2007年,全国涉海就业人员已超过3151万人,新增就业岗位191万个。这一变化表明,我国海洋经济增长方式正在朝着逐步优化的方向发展。发展海洋经济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首次被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今年的工作要点。
(二)海洋政策法规与规划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海洋政策规划和立法一直是我们紧抓不放的重点工作。去年,我们首先是全力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现在已经国务院批准并印发实施。这是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第一个指导海洋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完善国家海洋规划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促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国海洋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二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中国21世纪海洋政策》,即将上报国务院。三是积极争取将海洋纳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已完成了相关的编制工作。四是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在2007年3月份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物权法》中,将海域使用权确立为基本的用益物权,使海域物权的法律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五是继推动国务院2006年出台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之后,2007年又启动了《海洋观测预报条例》的编制工作。六是海洋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此外,地方海洋法制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江苏省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在许多方面有所创新。到目前为止,已有10个省份出台了海域使用管理地方法规或者规章,5个省份出台了海洋环境保护地方法规或规章。
(三)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日趋完善,除天津和上海市海洋功能区划正在待批外,其余省市的海洋功能区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市县两级的功能区划已基本完成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保证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行业的用海需求。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会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确定了不同海域等别、不同用海类型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以此为标志,全国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得到规范,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机制逐步完善。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养殖用海与围填海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全年共颁发各类海域使用权证书6037本,确权海域面积24.46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29.59亿元,比2006年增长了87%。
海域勘界工作抓紧推进,12条省际线中,6 条已签定了协议书,2条即将签署协议,其它也正在积极推进;240条县际线中,229条已签定了协议书,其中海南、福建、河北、浙江、广西、上海及天津的县际勘界工作已全部完成。海岸线修测工作进入报批阶段,部分省市海岸线修测成果已得到省市政府批准。
(四)海岛综合管理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2006年9月和2007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两次就海岛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对我国海岛管理、开发、建设和保护,开展调研、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为此,我们组织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并报经国务院批准,会同国土资源部和发展改革委成立了“国家海岛调研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海岛规划、立法、政策研究和保护区建设等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海岛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海岛开发与保护管理办法》等6个配套规定,完成了《全国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和《全国海岛特别保护区选划方案》的初步编制工作。同时,地方海岛管理工作也在稳步开展。继厦门、宁波之后,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无居民海岛管理联系会议制度,明确由海洋部门对全省无居民海岛实施综合管理,在全国起到了示范和先导作用。所有这些不仅为强化对海岛的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而且也为促进海岛保护法的尽快出台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积极配合发改委推进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已进入报批阶段。颁布了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海洋观测预报体系2008-2015年发展规划。加大了陆源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开展了全国近600个陆源排污口、22个海水浴场、16个滨海旅游度假区、19个赤潮监控区、18个生态监控区和近岸、近海、远海环境的趋势性监测工作,部分地区还开展了海洋垃圾清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加大了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新建了2个国家和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5个海洋特别保护区。加强了与港、澳两地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跨区倾倒及处置工作进展顺利。深入开展海洋工程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国务院强化宏观调控、节能减排工作的有关部署,对海洋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和具体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并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批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六)海洋科技和重大专项稳步推进。
全国海洋科技大会之后,《国家“十一五”海洋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稳步实施,辽宁、江苏省编制了各自的海洋科技规划,天津市召开了海洋科技创新大会。海水利用工作稳步推进,成功组织召开了中国(厦门)海水利用与海洋城市发展国际论坛,启动了环渤海大规模发展海水淡化环境效应研究工作,开展了海水利用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海水利用工作的意见》,河北、天津、浙江、青岛、厦门等省市颁布实施了各自的海水利用专项规划。“海水循环冷却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受到了国家的表彰。海洋一号B卫星成功发射,运行正常,为海洋监测提供了又一有力的手段。海洋2号卫星获准立项并已开始研制,开启了海洋卫星系列化发展的大门。一批重大国家专项进展顺利。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908专项)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完成了由20多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全国准同步、多学科的水体环境调查,各省市集中力量基本完成了急需的海岸线修测外业勘测工作,数字海洋信息框建构建工作也全面铺开。首批海洋公益项目立项并全面启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高技术计划、973基础研究计划等一批海洋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获科技部重点支持。
(七)海洋权益维护与国际合作取得重大突破。
与美、德、法、俄等国开展了广泛海洋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海委会等国际组织工作,取得显著成果。通过实施国际技援项目,引进了国际先进经验,为促进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
(八)海洋行政执法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一年来,圆满完成了“海盾”专项执法行动、养殖用海专项执法等重点任务。全年各级海监机构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57026次,检查各类项目25246个,发现违法行为2839起,做出处罚决定2000起,共处罚款1.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0%。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执法内容有所拓展,在继续查处非法用海的同时,依据海环法加强了对损害海洋环境行为的查处。二是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无论是查处案件的数量,还是对违法案件罚款的额度都比往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三是执法效果成效显著,比如,通过对广西铁山港案的查处,在当地引起了很大震动,促成了该区以规范用海秩序、查处违法行为为目的的“百日行动”;对上海临港案的查处,也引起了市政府的重视,促进了《海域法》在上海的贯彻实施;对广东珠江河口管理局非法填海案的查处,有效打破了地方省级水务部门在河口海域用海不办理用海手续的不良局面;对河北省曹妃甸海域工程用海的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大型项目的规范用海。对浙江省水产研究所违法开展涉外合作调查的查处,进一步维护了《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的权威性。此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
(九)极地和大洋科考谱写了新篇章。
我国国际极地年行动计划正式启动,曾培炎副总理出席启动仪式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在圆满完成第23次南极考察任务的基础上,24次南极考察队顺利出航。内陆冰盖队再次成功到达冰穹A地区,为内陆站选址,开展了环境综合调查。极地考察“十五”能力建设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国内基地码头建设工作已经完成,我国第一个南极内陆站正在筹建。“雪龙”船经过改装,性能得到了提高,经受住了考验。南极长城、中山两个考察站改扩建工作全面展开,北极黄河站年度考察任务按计划完成。“大洋一号”船在执行第19 航次的任务中,在印度洋成功发现了新的海底热液硫化物活动区域,实现了中国人在该领域“零”的突破,也是世界上首次在该地区发现海底热液硫化物活动区并 “捕获”其样品。国家深海基地建设筹建工作正在进行,7000米载人潜器完成本体总装,水面支持系统已经完成,海上试验准备工作正式启动。
(十)海洋公益服务的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为强化观测预报体系能力建设,制定并印发了《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建设规划》,对国家预报中心、3个海区中心、12个中心站和83个海洋站点的通信系统实施了全面改造。建立了海洋应急工作机制,应急管理工作得到强化。统一了海洋预报警报发布格式和发布渠道,规范了灾害会商和海洋预警报发布工作,及时发布了近 600次海洋灾害预警报信息。妥善处理了一系列海洋突发灾害,有效降低了灾害损失。特别是对2007年3月初渤海强温带风暴潮的应急处置工作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高度重视。加强了溢油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妥善处理了三起油污染事件和一起天然气泄漏事件。海洋标准、计量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一年来,全系统在党建、宣传、教育培训、审计、安全、稳定、群团、老干部、后勤保障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海洋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央财政对海洋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加大, 2007年海洋经费有较大增长,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关于纪检监察工作也有很多新的举措,茂平同志还要就这方面的情况做专题报告,我在这里就不多讲了。
同志们,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的结果,是沿海地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发挥坚强战斗堡垒作用的结果,更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励精图治、艰苦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国家局党组向全国海洋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海洋经济的发展不够平衡,海洋产业布局趋同性比较严重,海洋环境恶化的压力仍然很大。针对海洋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应的政策措施跟不上,海洋科技贡献率不高,海洋执法能力不强,海洋工作中体制和机制性矛盾比较突出。所有这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加以改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事业的发展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政治前提。这些年来,总书记、总理,特别是分管我们工作的培炎副总理,对海洋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及时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同时也给了我们很大的鼓舞。这是对我们从事海洋工作的每一位同志最大的爱护,最大的鞭策,既是鼓励,也是压力。我们一定要变压力为动力,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绝不辜负中央领导的信任和期望。
二是,沿海各级领导对海洋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化是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条件。近一、两年来,沿海各级海洋管理部门都加强了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请示、汇报、联系和沟通。同时,结合一些实际工作积极宣传海洋管理工作的实质和内涵,使得各级领导对海洋管理工作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思维定势也有了很大变化。过去有些沿海省区市领导在推动海洋工作时往往偏重于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海洋经济的发展速度,而对海洋资源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考虑的不够,有的领导甚至认为加强了管理会影响经济的发展。现在随着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绝大部分领导认识到了管理和发展的辨证关系,在部署海洋经济工作时,都注意了资源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在依法行政方面,以前有的领导对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能不能得到实施、有没有约束力、特别是主管部门有没有能力执法抱有怀疑态度。现在,随着法制观念的增强,特别是看到对有些违法案件的处理,使他们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决心。同时,这两年我们通过加强海洋管理主动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也使他们感受到了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因此,这一两年沿海省区市领导主动到我局来沟通、联系工作的多了,找我们商量事的多了,这是一种十分可喜的现象。地方领导的这种思想转变,对我们下一步开展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我们要趁着这种局面,把海洋管理工作深深地融入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
三是,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关键所在。任何单位、任何部门,有为才能有位。特别是在当前我国海洋意识还比较薄弱,海洋管理体制还没理顺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积极有所作为,取得成绩,才能证明存在的价值。这也充分说明了,我们只要干好自己的工作,自然就会得到党和国家的承认,只要得到党和国家的承认,在以后的发展当中就会取得有利的地位。
四是,抓住机遇,奋力开拓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有效方法。小平同志多次说过,抓住机遇,发展自己。如何抓机遇?第一要看准机遇,发现时机。看准机遇,反映了一个领导者的水平。看准了时机之后,还要抓住机遇,这反映了领导者的能力。光抓不行,还必须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这反映了领导者的作风。利用机遇发展工作,才能取得最佳效果,这是小平同志一贯的思想,他也最善于利用这个思想。我们去年有很多工作在这方面也是做得不错的。比如年初我们正是抓住了总书记和总理关于海岛工作的重要批示这一有利机遇,才使我们的海岛管理工作顺利进展。再比如我们正是抓住了国家对节能减排重大部署的有利时机,组织有关专家抓紧编写了海洋方面节能减排的工作方案,很快就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批准,并且得到了财政部门的有力支持。所以机遇确实非常重要,今后我们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都要看准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发展我们的事业。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这次大会提出的重大理论创新、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海洋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结合海洋工作的实际,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注重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增强做好海洋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国际上,随着陆地资源的减少,人口的增加和环境的恶化,世界各国更加重视海洋。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使人类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成为现实。为了从海洋获得更多的现实利益和战略空间,各沿海国家纷纷制定海洋战略,加强海洋管理和开发力度,努力维护本国现实和潜在的海洋权益,以期在海洋的争夺中占有先机,争取主动。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教训都证明,谁在海洋上占有主动,谁就会发展、强大,反之则会被动、落后。因此,我们作为海洋工作者,一定要树立忧患意识,要有建设海洋强国的使命感。在国内,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目标,并作出了“发展海洋产业”的新部署,这就要求海洋领域必须为此作出更大的贡献。特别是在东部率先发展的过程中,土地资源紧缺,环境压力加大,这对我们的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技支撑和海洋公益服务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要有抓紧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二,服务大局,找准定位,努力转变发展方式。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必须有大局观念,要自觉服从大局,融入大局,这样才能得到党和政府的承认和人民群众的认可,才能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海洋部门在大局中的定位,首先应当成为宏观统筹和努力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部门。这一点在国务院2003年印发的13号文件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多次批示中已体现得很清楚,也是符合党的基本路线的。其次,要成为在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方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注重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三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成为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部门,根据外交部门和军事部门的需要,努力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安全。四是要成为科技支撑和公益服务的保障部门,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海洋管理以及全社会提供最新的科技成果和及时有效的公益服务。要有效地履行好上述使命,我们在海洋工作的发展方式上必须着力推进六个转变,即海洋经济发展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海洋开发方式由资源消耗型向循环利用型转变;海洋环境保护由污染防治型向污染控制与生态建设并重型转变;海洋科技发展由调查探索研究型向创新引领型转变;海洋权益维护由应急反应型向主动谋划型转变;海洋行政许可由注重审批型向审批监管并重型转变。
第三,转变观念,科学发展,在海洋管理工作中认真做好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党的基本路线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此,我们的各项工作必须服务于和服从于这个中心,从各个方面努力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当然,这种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离开发展,任何保护将失去意义;离开保护,任何发展将失去基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要求我们开展每一项工作时,首先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海洋带来的恩惠。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着眼全局,在制定海洋发展战略时,要做到国内与国外海洋事务统筹兼顾;在考虑海洋经济发展布局时必须做好陆海统筹兼顾;在实施海洋行政管理工作时,必须做到海洋开发与海洋环境资源保护的统筹兼顾;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工作中,必须做到维权与维稳工作的统筹兼顾;在开展海洋服务工作中,必须做到军用与民用以及各涉海行业的统筹兼顾,努力打造共同的服务平台。
第四,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开拓海洋事业新局面。解放思想,是我们制胜的法宝;改革开放,是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勇于创新,是一个国家发展和生存的不竭动力。这些年来,我们所取得的一切成绩,归结起来,也首先是得益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当前我国海洋事业正处于关键的发展时期,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又有着严峻的挑战。尤其是海洋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在诸多方面还没有成熟的经验,更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更需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我们要及时查找在思想上的差距,从各种不合时宜的观念、想法和做法中解放出来,针对形势的变化,增强敏感性,不断研究新情况,大胆想,大胆干,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深化改革,敢于创新,通过改革,解决我们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通过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来推动我们各项工作的发展,不断开拓新的工作局面。
三、2008年海洋工作任务
2008 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海洋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强海洋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有效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海洋公益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务实的国际合作,全面促进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部署实施《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为重点,全面推进海洋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编制《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是事关海洋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程。为了使规划得到切实贯彻实施,一是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力求通过规划纲要的实施,推动海洋工作跨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要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加快实施以海洋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总量控制制度,加快重点海域的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海洋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以海洋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三是要建立健全海洋规划体系。在组织实施相关规划的过程中,要注重通盘考虑,做好与海洋事业规划的衔接工作。四是要会同发改委制定落实规划纲要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海洋事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关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并完善全国海洋经济运行评估监测系统,力争科学、准确、详实地反映海洋经济的发展情况,通过调整和转变职能,进一步落实对海洋经济宏观调控的工作。对规划纲要的具体贯彻落实,我们还要与发改委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专门进行部署。与此同时,要继续抓好《中国21世纪海洋政策》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二)以推动出台《海岛保护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海洋管理法制框架。
海岛工作涉及国家主权权益和国防安全。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海岛保护法》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海岛法一经出台,将是我国海洋管理法制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今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海岛立法工作。国家局将在人、财、物方面给予重点保障,海岛管理办公室要负起责任,与沿海各级海洋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海岛立法的调研等工作,推动海岛保护法尽快出台。同时,要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一起,积极推进海岛规划、配套法规、政策研究和保护区建设等工作。在尽快发布全国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浙江、广东、广西省级规划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抓紧完成《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海岛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拟定工作。编制和发布“全国海岛特别保护区选划建设工作方案”,开展海岛保护区建设。加强海岛保护管理政策和相关制度的宣传,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与此同时,要继续抓好《海洋观测预报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健全海洋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制定《海洋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海洋行政复议办法》,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上的作用,为构建和谐海洋提供保障。
(三)以强化海域使用管理为重点,促进海洋开发秩序全面好转。
海域管理工作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保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海洋产业用海需求,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要加强《物权法》的宣传贯彻,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度,完善海域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续期、收回补偿制度,切实维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年内全面完成市、县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工作,适时启动《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查处不按海洋功能区划批准和使用海域的违法行为,维护海洋功能区划的严肃性和法律地位。深入开展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活动,全面完成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加强养殖用海管理政策研究,妥善处理好养殖用海与建设用海之间的关系,对渔民的养殖用海需求予以重点保障。继续推进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试点和淤涨型高涂围垦养殖用海管理试点工作,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积极推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方式的转变。加快制定主要海洋产业项目用海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单个项目用海规模,节约集约使用稀缺的近岸海域资源。严格执行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确保海域使用金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结转。规范海域使用金减免范围、减免权限和减免程序,落实渔民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的优惠政策。依法推行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发挥市场在海域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论证质量。
继续通过“海盾2008”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围填海等重大、疑难案件;继续清理整治养殖用海秩序,依法查处非法养殖用海行为;不断改善执法环境,强化海洋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海的权威,有效保障沿海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扎实推进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系统软硬件建设,尽快为海域管理提供服务支撑。
进一步加强省际间海域界线方案的协调工作,研究对县际间海域界线方案进行裁决的方式和形式,督促有关省市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海域界线进行裁决。全面完成省、县两级海域勘界任务,分批上报国务院批准。完成海岸线修测成果的报批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抓好海域使用管理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以全面监测和重点整治近岸生态环境为重点,有效遏制近海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
在巩固全海域海洋环境监测和评价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海洋生态监控区监测工作。对海洋生态监控区监测方案和指标进行适当调整,将监测与评价重点集中于海洋生态功能上,并开展气候变化对海洋生态敏感区的监测与评价。在查清各海洋生态监控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现有海洋生态监控区实施分区和分类调控管理,加强海洋生态调控和执法力度。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实施海洋生态修复试点,通过合理布局及禁止、限制、优化开发措施实现海洋生态调控目标。
开展重点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组织好项目的具体实施,全面提升环渤海各级海洋部门和机构的环保能力。同时,重点开展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在黄河口—莱州湾、厦门湾、闽江口、海南岛东部近岸海域及重要海岛等区域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做好国家湿地保护工程规划项目。实施专项环境保护执法行动,以全面推进海洋工程执法、实现海洋工程项目全程监管为主线,以渤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区巡航监视、石油平台环境保护监管、海洋溢油应急处置和海洋生态保护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海洋环保执法工作,有效减轻污染损害,保护海洋环境。
大力推进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要细化完善环评审查规范,确保环评核准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加强环境准入,严把海洋工程核准关。继续强化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 “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对涉及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提供这两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指标文件。认真执行国家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的政策,对不符合环评资质要求,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原则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和核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海洋领域节能减排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增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供保障。
(五)以实施科技兴海为重点,强化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管理的支撑作用。
一是要组织和调动全国广大海洋科技工作者共同投身科技兴海工作,及早与科技部联合出台“全国科技兴海规划”,适时召开全国科技兴海大会,进一步明确科技兴海工作的奋斗目标,建立健全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兴海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好科技兴海规划的实施工作。二是要抓紧构建“数字海洋基础框架”。从规范标准、开放互融、注重应用、示范带动等多个环节入手,严格按照信息工程建设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组织实施,使数字海洋基础框架真正成为技术先进、接口开放、服务便利,能够衔接各类海洋业务系统的公共平台,真正为海洋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工作打牢信息化基础。三是要加快开展海洋调查规划、立法和海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今年要在扎实推动908专项成果集成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海洋调查规划和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探索海洋调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尝试建立军民合作的海洋调查新机制,实现对海洋调查的常态化管理。四是要实现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新突破。积极做好2008年项目立项工作,研究制定管理细则,加强对年度成果和目标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探索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有效的管理模式,努力保障专项取得实效。同时继续组织实施好863、973、科技支撑等国家重点海洋科技计划项目。五是要继续营造海水利用工作的政策氛围。继续推动《关于促进海水利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并择机组织召开全国沿海地区大中型企业海水利用经验交流会。完善标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从管理和技术上推动海水利用快速发展。六是全面推进海洋卫星由实验应用型向业务服务型转变。抓紧海洋卫星专项立项论证工作,抓好海洋一号B卫星地面系统建设、海洋二号卫星研制等工作。
(六)以实施全海域维权执法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海洋权益维护与国际合作新领域。
逐步加强中国海监的监管能力,进一步强化海监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维权执法政策研究,不断完善中国海监技术支撑工作。把中国海监建设成为反应快速、装备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的海上综合执法队伍。积极参加国际海洋事务,承担相应国际义务,发挥建设性作用。积极推动国际技援项目的实施,增进区域海洋合作。继续大力推进大国和周边海洋外交战略,建立稳固的合作机制,以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积极引导地区海洋事务的发展,为维护权益和稳定周边服务。
(七)以扎实抓好观测预报体系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海洋公益服务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海洋观测预报业务体系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5)》,分步骤建立各负其责、各具特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国家、省、市、县四级海洋观测预报体系,重点推动地市一级预报机构的建设。大力发展离岸观测,建设现代化的海洋观测系统,强化运行管理,加强业务培训,规范预报评价监督体系。加快海洋数值预报业务化进程,全力提升观测预报业务水平,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责,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预报服务。
在已有海洋观测预报业务体系基础上,着手构建国家、省、地、县四级海平面变化监测、评价业务体系,发挥地方应对海平面变化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掌握我国海平面动态变化及其影响,开展预测,为国家和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资源整合建立综合集成的海洋应对气候变化业务化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海气相互作用和气候变化”观测、研究和预测,初步形成我国海气相互作用观测网基本框架,发布海洋变异所导致的短期气候变化及灾害预测报告,为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启动海洋二氧化碳监测、评价工作,在现有断面监测的基础上,加大监测力度。结合长期、连续的卫星遥感监测资料,提出我国管辖海域二氧化碳监测与评价结果,为管理决策提供服务,为外交谈判提供技术支撑。
(八)以建设南极内陆站和深海基地为重点,全面开创我国极地和大洋工作的新局面。
根据当前南北极权益争夺日益激烈的态势,筹建南极内陆考察站是当前极地考察工作的头等大事。为了实现2009年1月底前建站目标,要尽快争取国家发改委批复,并立即启动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和相关工作,精心组织、精心安排,争取使南极内陆站建设项目成为精品工程。根据国际南北极形势变化和我国极地事业发展需要,深入开展我国极地考察发展战略等研究工作,为编制我国“十二五”及中长期极地考察工作总体规划做好准备。完善极地考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实施国际极地年中国行动计划,组织好以雪龙船为平台的第三次北极科学考察。继续做好南北极常规考察任务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
大洋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一是在太平洋和印度洋继续进行富钴结壳、多金属结核、热液硫化物和极端环境下生物资源的综合调查。开展深海环流的探测和深部生物圈微生物分布和生物多样性研究,了解深海地球化学循环与深海生态系统之间的联系与反馈机制。二是跟踪并参与国际海底管理局有关新资源勘探规章的制定过程,在已通过评审的《中国富钴结壳调查区资源评价报告》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国富钴结壳勘探区的初步申请方案。三是深入开展7000米载人潜水器海上试验的相关工作,完成水池试验和水面支持系统的专项海试和综合演练以及第一期潜航员培训工作。四是做好国家深海基地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机构编制报告,争取有关部门及早批准,适时开展基地建设和机构的筹建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大洋发展战略的研究,全面参与区域事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四、做好今年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继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今年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当作首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举办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以及海洋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大文件,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十七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用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国海洋各项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科学发展观在国家海洋管理工作中的落实。要切实加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党员先进性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用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凝聚人、鼓舞人。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领导班子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建设上来,着力增强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与活力。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和谐海洋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建设海洋强国的奋斗目标上来,为海洋系统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海洋事业是伟大的事业,伟大事业需要一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不论是强化海洋行政管理,推动海洋科技创新,还是实施海洋公益服务,都需要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顽强的海洋人才。目前,我国海洋工作队伍虽然初具规模,但人才结构还不尽合理,海洋管理人才和高精尖的专门技术人才尤其缺乏,特别是在海洋高技术方面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大。因此,要站在国家的高度,全面审视我国海洋人才队伍现状,统筹考虑全国海洋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共同谋划全国海洋人才战略。要拓宽人才选拔、培养和聘任工作视野,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特别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健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使用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为各类海洋人才提供干事创业舞台和条件,努力形成人才辈出、各得其所、各展所长的生动局面。要大力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使广大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自觉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开创海洋事业新局面的信心与能力。要树立大海洋观和全国海洋事业“一盘棋”的理念,全国海洋系统要在干部教育培训、技能技术人才、干部交流以及表彰奖励等多个领域,进一步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努力建设起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攻关,特别能战斗的高素质的海洋工作队伍,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使我国海洋事业发展长盛不衰、充满活力。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党员干部要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又好又快地发展海洋事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要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腐败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海洋总体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一起考核。对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打牢广大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预防在先,未雨绸缪。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今年重点抓好四部门联合颁发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实施。加强对权力行使特别是直接掌管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警钟常呜,防微杜渐。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加强自觉接受监督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主动接受同级纪委和班子成员以及群众的监督。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把海洋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四)努力推进以增强全民族海洋意识为核心的海洋文化建设。
海洋意识是人类对海洋的自然规律、战略价值和作用的反映和认识。人类的海洋意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海洋意识,并且影响和制约本国发展战略的制定。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海洋大国,提高海洋意识是一件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在做好陆地规划的同时,要增强海洋意识,做好海洋规划。李长春同志也指出,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意义重大。可从加强研究和宣传两方面着手。我国虽然是世界上最早开发利用海洋的国家之一,但是,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是以农立国,大陆思想治国,缺乏走向海洋的意识。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必须扭转长期以来形成的“重陆轻海、陆主海从”的传统观念,进一步强化海洋意识,繁荣和丰富海洋文化,形成全民关注海洋的氛围。
提高海洋意识,繁荣海洋文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期任务,我们海洋部门要主动把这件大事担当起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同时要与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媒体通力合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共同推动这项工程的实施,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研究宣传海洋意识,促进海洋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工作格局。
同志们, 2008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国举办奥运会之年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大事多、喜事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海洋战线上的全体同志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奋发进取,共同推动我国海洋事业的航船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方向破浪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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