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积极完善海上渔业船舶预警预防及险情处置机制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进一步完善海上搜救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海上应急救援工作,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积极完善海上渔业船舶预警预防及险情处置机制。
一是明确责任。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辖区水域渔船的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力量、渔业船舶协助或参加海上应急救援行动;负责对渔业船舶遇险应急救助提供通信支持和其他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是预警预防。县海洋与渔业局通过电话、传真、CDMA短信等途径向辖区渔船发送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并落实辖区渔船的有效避风。在市级及以上气象部门播发影响海上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县海洋与渔业局将渔船防风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县海上搜救中心将渔船防风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三是应急响应。海上发生涉及渔业船舶的险情和事故,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渔业力量救助,同时将有关遇险和事故渔船的有关信息和救助进展情况上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海事处等上级主管部门,并听从上级部门的领导与安排。
四是紧急处置。县海洋与渔业局接到海上渔船险情信息后,按程序启动预案,县海洋与渔业局协调指挥救助。对其它县区船舶海上险情救助,按照市海上搜救中心的统一指挥县海洋与渔业局积极进行救助,在救助时应根据海上天气海浪的气象情况和应急救援条件,及时组织协调附近渔船、派出渔政船舶和人员实施海上救助,并服从现场指挥船的协调和指挥。
五是应急保障。县海洋与渔业局在实施海上应急救援行动时,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指定搜救应急联络方式,并利用短波通信网、超短波通信网、渔业船舶船位监测网、公众移动通信网等通信网络负责与渔政船、渔船之间的通信联络。同时与东营海事处、市海洋与渔业局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工作程序,协调渔业力量参加海上应急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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